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縣委、縣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博愛縣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火險等級氣象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愛縣氣象局
- 地區:博愛縣
- 職能:氣象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
1、負責博愛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博愛縣域內氣象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對博愛縣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博愛縣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和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博愛縣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
4、負責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5、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6、負責本單位的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在縣委和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辦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