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縣發展和改革局

南靖縣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戰略方針和政策;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研究和分析省內外、市內外經濟形勢,跟蹤和預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保持持續較快發展的政策建議。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靖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南靖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縣項目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三)增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職責。
(四)加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研究,強化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實施的跟蹤管理;加強經濟形勢分析和經濟運行預警預測;加強產業政策引導、項目前期指導、重大項目協調;加強對全縣體制改革的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促進專項改革、改革試點建設;加強對重要區域發展、區域重要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劃和政策研究;加強對縣級以上政府投資項目的稽察;加強對政府重大建設項目投融資和企業改制上市、債券發行等資本市場業務的指導、協調和服務的有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戰略方針和政策;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和分析省內外、市內外經濟形勢,跟蹤和預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保持持續較快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縣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含核准、備案,下同)、審核以及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重大建設項目後評價的管理與協調;指導和監督財政性資金和政策性貸款的使用,引導投資的方向;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監督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和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規劃;牽頭擬訂交通運輸、能源保障總體規劃,協調綜合運輸、能源保障體系建設的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擬訂創意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創意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項目成果轉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承擔組織編制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協調規劃實施並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區域開發、城鎮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
(七)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參與全縣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與監測以及全縣國際收支平衡工作;參與全縣對外招商項目推介,按規定負責核准或轉報利用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根據國內外兩個市場與我縣有關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調整糧食等重要商品省內供求的總量與進出口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級部分重要商品、戰略物資的儲備;參與研究價格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縣資本市場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協調解決全縣資本市場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推動企業和政府投資項目直接融資。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環境保護、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擬訂並實施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政策措施;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
(十二)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具體事務。
(十四)統籌全縣糧食、物價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余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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