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臥龍區林業局

南陽市臥龍區林業局,是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臥龍區林業局
  • 所屬部門: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陽市臥龍區
  • 現任領導:譚曉瀅(局長) 
機構職能,

機構職能

1.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林業和草原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2.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和國家儲備林的培育,指導實施退耕還林和長江防護林工程建設,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南陽市臥龍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3.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濕地保護規劃並按相關地方標準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
4.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化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落實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根據授權,負責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負責自然遺蹟、地質公園的管理;組織申報國家級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省級自然保護地的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7.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相關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8.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性措施,實施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9.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經濟林、花卉管理工作。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0.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按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部門,以區級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全區國有林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11.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市撥付我區的資金、區級資金及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區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國家、省級、市級、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12.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培訓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13.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以上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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