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機構
南陽市糧食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南陽市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時間: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通訊地址:南陽市人民路175號郵政編碼:473000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南陽市糧食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主要信息:
1、南陽市糧食局領導及分工;
2、南陽市糧食局職能及內設科室和聯繫電話;
3、國家糧食有關政策法律及南陽市糧食局有關規範性檔案;
4、南陽市糧食局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及工作動態;
5、南陽市糧食局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6、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有關法律依據及審批程式;
7、依法應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南陽市糧食局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
1、南陽市糧食局入口網站。
2、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一)提出申請
填寫《南陽市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在南陽市糧食局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具體方式有三種: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南陽市糧食局局入口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通過網上傳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南陽市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南陽市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
(二)申請的處理
1、審查。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申請的處理。本機關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南陽市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①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免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3、答覆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光碟或其他介質形式的政府信息,並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覆。
(三)收費標準
1、檢索費。南陽市糧食局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並通過紙張、磁碟、光碟等介質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數收取檢索費。檢索工作包括政府信息搜尋、審查、編輯等。檢索費收費標準為每件 元。
2、複製費。複印費(含紙張):黑白複印費的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 元;A3紙每頁 元。彩色複印費的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 元;A3紙每頁 元。
列印費(含紙張):黑白列印的每頁A4紙為 元;彩色列印的每頁A3紙為 元。
光 盤:每張 元。
3、郵寄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郵政局規定的資費標準計收。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申請人要求所發生的複製。郵寄費用可參照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可以在《南陽市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中一併填妥。
五、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投訴電話: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
信息公開目錄
一、南陽市糧食局領導信息
二、南陽市糧食局機構信息
三、南陽市糧食局重要工作動態
四、南陽市糧食局工作制度
五、南陽市糧食局規範性檔案
六、人事任免
七、南陽市糧食局目標責任落實情況
八、南陽市糧食局及所屬單位的公告、公示
九、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南陽市糧食局辦事指南及程式
十一、日常工作中需公開的其他信息
成員分工情況
根據市糧食局領導班子調整情況,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如下分工:
局長、黨委副書記暢強:主持市糧食局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副局長郭德生:負責局黨務工作和局機關日常工作,具體負責財務審計工作和信訪穩定等工作;分管局財務科、信訪科;聯繫企業:南陽市暖氣片廠、南陽市糧油工業公司。
副局長、副書記、調研員王建躍:負責糧食調控、儲運、軍糧供應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調控科、監督檢查科、購銷儲備中心(糧食流通稽查大隊、軍供中心);聯繫企業:南陽市白河麵粉公司、南陽市軍糧供應站、南陽1659河南省糧食儲備庫、南陽建設路國家糧食儲備庫。
副局長、黨委委員李華:負責人事教育、離退休幹部、局直屬單位黨務和企業軍轉幹部穩定等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直屬單位黨委;聯繫企業:南陽1633河南省糧食儲備庫、市油脂集團公司、市糧食幹部(技工)學校。
副局長、黨委委員張德新:負責局日常辦公、平安建設、企業改制、物業管理、新農村建設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企改辦、物業中心;聯繫企業:南陽市麵粉廠、南陽市豪茵食品廠、南陽市豪茵飼料廠、建設路8001南陽市糧食儲備庫、南陽市油廠、南陽市油脂庫、南陽陽光旅行社。
副局長趙天祥:負責行業發展、基建外經和糧食科研、主食產業化等工作;分管行業發展科、糧食基建管理所、糧食科研所;聯繫企業:南陽市第一糧油供應公司、南陽市第二糧油供應公司。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李鶴翔:負責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協助黨委書記郭德生抓好信訪穩定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工會、共青團、婦聯;聯繫企業:市嘉豐汽車維修中心、南陽市飼料工業公司、市糧食建築安裝公司。
調研員梁建軍:協助郭德生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范成玉:協助張德新同志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宛發[2010]2號),設立南陽市糧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糧食流通體制、地方糧油儲備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二)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地方糧油儲備中長期規劃的建議。承擔糧油監測預警、應急責任,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全市軍糧供應和糧食產銷合作。
(三)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國家和省、市糧食流通、糧油儲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
(四)承擔市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糧油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油原則的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市級儲備糧代儲企業資格,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按照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全市糧油收購資格審核和核查以及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指導全市糧食系統產業化經營、多種經營、連鎖經營、主食廚房工程和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定糧食系統糧油加工業發展規劃,指導糧油加工行業管理和質量、計量、標準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糧油商品生產經營中的假冒偽劣行為。
(七)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油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參與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
(八)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市糧食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管市糧食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九)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教育科
調控儲運科
監督檢查科
財務科
行業發展科
監察室
直屬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糧食科研所
糧食基建管理所
糧食流通稽查大隊/購銷儲備中心/軍供中心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查、建議提案辦理、目標管理、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事務工作。
(二)調控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糧油流通統計制度;研究提出糧食流通、物流體系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收購、銷售計畫和動用的建議;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的建議;承擔糧油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組織軍糧等政策性糧食供應,組織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批發市場交易活動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工作,承擔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
監督檢查國家、省、市糧食流通、糧油儲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社會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質量標準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四)財務科
參與國家政策性糧食業務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糧食財務掛賬的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測算、管理、監督使用工作;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算及有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五)流通與行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行業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擬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制定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糧油倉儲設施發展規劃;擬訂全市糧食系統糧油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系統糧油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市糧食系統產業化經營、多種經營、連鎖經營、主食廚房工程工作;指導全市糧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糧油科技管理、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以及市糧食行業協會等各類社團組織等工作。
(六)人事培訓科(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市糧食幹部(技工)學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政審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七)紀委(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地址
政務公開
現將豫糧辦[2013]12號文«河南省糧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全省糧食收購資格核查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你們認真學習省局檔案精神,按照省局檔案要求的核查範圍、核查內容、核查方式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認真搞好核查工作.在核查工作中核查人員必須與本單位統計人員的對接溝通,對不執行河南省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不設持證統計人員,不向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制度規定報送糧食統計數據的要及時責令改正,依法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暫停或依法取消其收購資格.核查結束後,各地要認真撰寫2012年糧食收購資格審核資格管理工作總結,按照規定內容認真填寫省辦通知«暫停、註銷、取消糧食收購資格的經營者情況表»附屬檔案2、«2012年度經營者糧食購銷情況表»附屬檔案3、«現有已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的經營者情況表»附屬檔案4,於3月31日前報送至市糧食局調控科.
為進一步促進、規範、完善我市糧食收購資格核查工作,市糧食局將在核查工作中或核查工作結束後對核查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2013年2月20日
河南省糧食局辦公室檔案
豫糧辦〔2013〕12號
河南省糧食局辦公室關於
開展全省糧食收購資格核查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糧食局,省直有關企業:
為認真落實糧食收購資格核查制度,加強對已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經營者的指導、服務和監管,進一步規範糧食收購市場秩序,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加強糧食收購資格審核規範糧食收購市場秩序的通知》(國糧電〔2011〕15號)和《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於建立糧食收購資格核查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的通知》(國糧辦政〔2007〕7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自2013年2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糧食收購資格核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範圍
凡2012年3月31日前在我省轄區內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均應納入本次核查範圍。
二、核查內容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審核機關”)按照國家要求,對經營者的下列情況進行核查:
(一)《糧食收購許可證》登記的內容有無重大變化;
(二)有無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糧食收購許可證》的行為;
(三)是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
三、核查方式
各級審核機關可以通過要求經營者報送書面材料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實地檢查等方式對經營者的資格變化情況進行核查。
經營者參加糧食收購資格核查應當向審核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糧食收購資格核查申報表》;
(二)《2012年度經營者糧油購銷情況表》;
(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
(四)《糧食收購許可證》副本及複印件;
(五)審核機關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糧食收購資格核查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加大對重點環節和重點對象的檢查力度,堅決糾正不規範現象,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糧食收購資格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要依法予以註銷。對已取得糧食收購資格但不再符合條件的,要視情節暫停或依法取消其收購資格。對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糧食收購許可證》;不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不及時支付售糧款,違反相關規定代扣、代繳稅費和其他款項;不按制度規定報送有關糧食收購等統計數據;不執行國家政策性糧食的有關政策,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等情況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二)各級審核機關在資格核查過程中,要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不得妨礙經營者正常的糧食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取被檢查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切實做到便民、高效、廉潔。
(三)核查工作結束後,各地要撰寫2012年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工作總結,按照規定的內容填寫《暫停、註銷、取消糧食收購資格的經營者情況表》(附屬檔案2)、《2012年度經營者糧油購銷情況表》(附屬檔案3)和《現有已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的經營者情況表》(附屬檔案4),並於2013年4月10日前一併報送至省局政策法規處。
工作要點
2013年,我市糧食倉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安全儲糧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和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市糧食工作總體部署,深入推進倉儲規範化管理,全面實施糧油倉儲單位備案,大力加強倉儲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糧食流通基礎設施,不斷擴大科學儲糧覆蓋面,著力抓好安全儲糧工作,在全市營造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努力實現管理規範化、隊伍專業化、設施現代化、儲糧科學化,確保儲糧安全,為全市糧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新貢獻。
一、進一步健全糧食庫存管理制度,夯實糧食庫存管理基礎工作
一要高度重視糧食庫存管理,確保庫存數量真實可靠。糧食庫存管理事關糧食安全,是糧食部門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職責,必須站到政治的高度,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高度重視糧食庫存管理,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規範化操作,嚴格執行政策,完善制度,屬地管理,層級負責,確保我市糧食庫存數量真實,質量完好。二要切實加強賬務管理,確保糧食庫存數量真實。要加強庫存賬務管理,認真落實“一符三專,四落實”的管理制度,做到賬賬、賬表、賬實相符,嚴格糧食出入庫原始憑證制度,企業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出入庫的糧食要及時、準確記載入賬,並做到出入庫業務日清月結,檔案憑證齊全完整。三要嚴把糧食入庫質量,確保糧食庫存質量良好。首先要建立健全糧食出入庫檢驗制度,把好糧食質量關。各地在糧食入庫過程中,要建立初檢、復檢制度,防止不合格的糧食入倉;其次要對已入庫的糧食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檢驗,並建立各倉糧食質量檔案,密切監測倉內糧食質量變化,確保倉內無不宜存糧。 四要落實糧食庫存管理責任追究制。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糧食庫存管理的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履行好行政監管職責。要加大檢查力度,加強對糧食庫存各環節的監管。從規範企業入(出)庫台賬、保管台賬、統計賬、會計賬著手,查找問題,督促整改,確保賬實相符。要規範各個環節的檔案資料管理。要建立健全糧食庫存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責任追究等制度。對監督檢查不力,知情不報告、不處理或不及時處理糧食庫存管理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的有關責任人,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誰違規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
二、嚴格落實責任,確保儲糧安全
儲糧安全是整個糧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落實“一崗雙責”,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強化屬地管理責任,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並將任務層層分派落實到下屬單位及個人,把安全落實到具體環節、崗位和人員。要加大督查力度,完善獎懲機制,實行責任制倒查和逐級追查。對因檢查、監管疏漏,或處理措施不及時、不到位而發生壞糧事故,要從嚴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使責任真正成為監督安全的保證和實現安全的動力。完善安全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崗位、薄弱環節,適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查漏補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要進一步嚴格事故報告制度,杜絕瞞報、遲報情況。 一要加強糧情監測,確保庫存糧食安全。 各縣市區糧食局要加強對糧食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確保糧食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要切實做好各個季節的儲糧安全普查工作,對於庫存的糧食,要加強糧溫和水份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於新收購的糧食,要及時組織清雜和降水;對於高水分糧的通風設備,要提前做好檢修,對操作人員要進行業務培訓;對於必須露天儲存的糧食,要做好苫蓋等維護工作,加強糧情監測和日常管理。二要嚴格管理,確保儲糧化學藥品安全。 各縣市區糧食局要督促糧油倉儲企業嚴格按照《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等管理辦法、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開展熏蒸作業,嚴格執行熏蒸作業備案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凡需接觸化學藥品的人員均要參加安全培訓,取得上崗證,對不參加培訓、無證上崗的,將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要加強對儲糧化學藥品的採購和運輸過程管理,嚴禁私自採購藥品,嚴格儲糧化學藥品領用制度,防止藥品丟失、泄露、爆炸,防止藥品流入社會。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方法,做好藥物殘渣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要注意與當地消防、醫療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做好涉及磷化氫生產事故的救援準備工作。三要 制訂落實消防和防汛應急預案,認真做好防火防汛工作。 要督促各企業根據消防防汛制度,制訂落實消防防汛應急預案,備足消防防汛物資,加強消防防汛器材維護保養,要加強火源管理,嚴禁堆積易燃易爆物品,葦席、木條等備用物資要與糧食分開儲存。做好露天垛的消防工作,垛之間的距離要符合防火規範,儘量使用阻燃性能好的苫蓋材料。四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防止出現設施設備傷人事故。 各企業要加強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嚴格執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杜絕人員違規操作;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建立設備管理和使用檔案,詳細記錄設備使用、修理情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淺圓倉、立筒倉等進出倉作業,防止發生粉塵爆炸、糧堆埋人等事故。要認真做好“危房老庫”維修改造工作,切實做到“危房不加固不準收糧,老房不達標不準儲糧”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決不可掉以輕心。要做到“三個到位、六個必須堅持”:思想認識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必須堅持選好“抓手”,強化實效,必須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必須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必須堅持依法治理,科技發展,必須堅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把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人員,緊緊抓住薄弱環節,嚴格管理,周密防範,扎紮實實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糧食行業各項生產安全,逐步建立起適合糧食行業特點的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三、深入推進倉儲規範化管理
按照國家糧食局、省糧食局開展糧油倉儲企業規範化管理活動的要求,2013年要繼續深化規範化管理活動,積極組織爭創糧油倉儲規範化管理十佳企業,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進一步完善倉儲管理制度,貫徹糧油倉儲技術規範,不斷改善糧油倉儲保管條件,治理不規範行為,突出抓好倉儲企業的糧食儲存、設施設備、安全生產、賬務管理和行政管理,提升全市倉儲工作管理水平。各地應從國有糧油倉儲企業入手,切實促進國有糧油倉儲企業規範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進而帶動全行業糧油倉儲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 同時非國有糧油倉儲企業也要加強管理,不斷提升企業規範化管理水平。規範化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持久的工作。各縣市區對此要有高度重視,要以糧油倉儲企業規範化管理工作為抓手,全力做好糧油倉儲行業的指導,並且要認真總結活動工作經驗,分析糧油倉儲工作形勢,深入研究糧油倉儲企業規範化管理的辦法措施,不懈怠、不滿足,爭取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逐步建立規範化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繼續做好糧油倉儲單位備案工作
對糧油倉儲單位實行備案管理是國家賦予糧食理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是強化糧食行政管理職責,密切與糧食企業聯繫,規範糧食倉儲市場秩序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把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僅要抓好系統內部糧油倉儲單位的管理,還要加強全社會糧油倉儲單位管理。要進一步抓好《糧油倉儲管理辦法》、《河南省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辦法》等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宣傳普及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穩步推進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要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全面掌握全市糧油倉儲設施情況,為糧食流通管理與巨觀調控服務。各縣市區糧食局在開展糧油倉儲單位備案工作中,要加強對備案申請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不得為不具備基本生產經營條件或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單位辦理備案手續。
五、推廣先進適用的科學儲糧技術。
堅持“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的保糧方針,積極推廣套用機械通風、環流熏蒸、雙低儲糧、糧情測控“四合一”科學儲糧新技術,不斷提高科學保糧率,延緩糧食品質劣變。探索研究生態儲糧技術、氣調儲糧技術、節能降耗技術等前沿糧油儲藏技術,提升我市儲糧技術水平。同時,要積極向廣大民眾廣泛宣傳科學儲糧知識,鼓勵農戶科學儲糧,最大限度促進糧食節約減損。
六、認真組織業務培訓。
結合國家糧油倉儲、質量標準和規範密集出台的情況,大力做好新標準、新規範的宣傳貫徹工作,積極組織業務培訓。利用宣傳橫幅、知識競賽、板報等方式,深入宣傳《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等重要倉儲管理規範和主要糧油品種質量標準,重點組織基層保管員、質檢員技術培訓,對重要標準規範做到人人知曉、熟練掌握,切實提高業務人員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