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鄭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參與起草本縣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規範性檔案,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協調全縣民族關係,進行民族團結教育,處理涉及民族關係的有關矛盾糾紛。
(三)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的扶貧工作,參與有關少數民族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
(四)協調有關部門促進全縣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五)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政府機關協助和協調的各項事務。
(六)依法加強全縣宗教事務的管理,引導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
(七)依法審核審批宗教方面的有關事項,指導鎮人民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