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南部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南部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南部縣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南部縣東風路67號
- 所屬部門:南部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部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食品安全等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依法開展經濟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依法開展反走私相關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廣告經營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做好涉及市場監管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五)負責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六)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建立並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轄區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九)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
(十)負責管理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安全監督、標準、分類和質量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依職責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十二)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價格。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措施辦法。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對外聯絡與合作交流。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查處理等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開展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智慧財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促進全縣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承擔縣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日常工作。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配合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調研、政務公開、史志編纂、新聞宣傳、輿情管理、績效管理、來信來訪、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指導所屬單位抓好安全保衛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及報備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和聽證工作。指導行政執法中法律法規規章的運用,監督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工作。負責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配合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12315投訴舉報維權體系建設、消費糾紛調解。負責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分流、統計工作。負責投訴、舉報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析、統計等工作。
(四)市場規範監管股。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涉及生態環境保護、文明衛生城市創建、社會綜合治理等跨部門、跨股室監督檢查工作。
(五)應急管理股。貫徹執行應急相關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應急管理辦法,落實有關重大信息直報制度。組織編制全局市場監管領域安全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培訓。負責組織協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牽頭分配涉及職能職責具體股室的相關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管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六)網路經營和信息化監管股。承擔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測監管,擬訂並實施相關監管制度措施。擬訂市場監管領域的科技創新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監管技術裝備、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成果套用。負責本系統網路和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組織實施經濟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和培育發展經紀人。
(七)商標廣告和智慧財產權監管股。負責全縣商標、廣告、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擬訂相關監督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官方標誌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承擔監測廣告發布、登記和整治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商標專用權、馳名商標和專利保護工作,調查處理商標和專利糾紛。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
(八)質量和標準化監管股。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管理措施。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負責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和調查、缺陷產品召回、產品防偽監管、服務質量監測、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編制能耗、能源產品的年度抽查計畫。承擔能耗產品節能質量認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貫徹落實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負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全縣商品條碼工作。
(九)計量監管股。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計量器具及相關規程和技術規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相關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認證諮詢機構和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推動檢驗檢測資源共享工作。查處違反國家計量、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的違法行為。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全縣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風險分析工作。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承擔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健全食品安全涉及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協調聯動機制。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進行核查、處置和召回。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牽頭組織實施食品生產、流通、餐飲企業的風險分級管理工作。承擔縣食安辦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生產與流通監管股。負責生產、流通環節的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管及應急處置。指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並實施食品監督管理、生產和銷售者主體責任的措施辦法。負責全縣食鹽、白酒和食品添加劑的監督管理。依據授權承擔特殊食品註冊的核查工作,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
(十三)餐飲服務監管股。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狀況調查和監測及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及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藥品化妝品監管股。負責藥品、化妝品零售和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及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處方藥品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抽檢、風險監測預警和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不合格藥品、化妝品的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十五)醫療器械監管股。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檢工作。
(十六)價格和公平交易監管股。擬訂全縣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商品和服務價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推行明碼標價制度,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的社會監督。擬訂實施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開展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七)登記註冊和信用監管股。負責管理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及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社會組織信用建設和監管。承擔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牽頭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
(十八)民營經濟發展管理股。負責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承擔縣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日常工作。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配合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指導個私協會工作。
(十九)人事股。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人事檔案、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人才隊伍和基層規範化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建、黨風廉政、政風行風、統戰、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工作。負責局黨委重大工作部署、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和通報。
(二十)財務股。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年度預算和決算,統籌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和經費。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財務信息公開、統計等工作。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任軍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內審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何東
負責文秘、檔案、新聞宣傳、信息、信訪、保密、會務、調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督查督辦、提案建議辦理、輿情管理、績效管理和深化改革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系統維穩工作;負責網路經營和信息化監管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工作、負責食品生產和流通監管及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餐飲服務監管及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考核評價工作;負責食安辦日常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博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監察工作;負責質量和標準化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黨建、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工作;負責統戰、工、青、婦、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黨委重大議定事項、重大工作部署、工作任務的督查督辦和通報。
黨委委員、食藥總監:伏映全
負責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含民間投資入庫統計);負責經濟發展統計工作。
黨委委員:余全林
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登記註冊和信用監管工作;負責推進“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及審批服務便民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價格監督和公平交易管理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掃黑除惡、平安建設、城市管理、愛國衛生運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市場規範監管工作。
黨委委員:斯旭東
負責地標、特標、官方標誌使用和管理;負責商標、廣告、智慧財產權保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報備、行政處罰核審、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等政策法規工作;負責綜合執法工作和稽查大隊。
辦公地址
南部縣東風路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