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通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8號)和《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通市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通辦〔2019〕34號),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統計局
- 隸屬:南通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起草統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統計政策、規劃,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和管理全市各類統計調查制度,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核算全市及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及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公布科技、教育、文化、旅遊、衛生、體育、金融、交通運輸、郵電、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地質勘查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人口就業、社會發展、人民生活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公布資源、房屋、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註冊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基本公共服務等各類統計監測評價,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和推進各部門、各行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八)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組織實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開發套用,協調和指導全市現代化統計體系建設。
(十)落實全市統計法治監督責任,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市統計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組織實施統計工作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項目和有關統計資料的交換工作。
(十二)加強和推進統計隊伍建設,協助地方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
(十三)協助管理省統計局駐本市和縣(市)區調查機構。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政務協調、督查督辦、政務公開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職稱、老幹部服務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統計系統國家級、省級經費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
(二)法制處(培訓教育處、基本單位統計登記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統計工作規定、辦法,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的統計法制建設及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貫徹國家和省的統計調查制度,制定本地的統計調查計畫和實施方案,並做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協調統計基礎建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統計登記、基本單位統計並管理名錄庫;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幹部培訓教育。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經濟運行監測處)
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承擔全面小康監測和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統計方面的工作;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承擔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
(四)工業統計處
負責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能源統計處
負責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對全市及各地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貿易外經統計處
負責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服務業統計處(國民經濟核算處)
負責服務業和運輸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稅收等統計數據;負責相關數據的核算工作;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負責全市投入產出調查工作,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各地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九)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處
負責科學技術、新興產業、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人才、人口、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婦女兒童、就業、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等統計數據;承擔科技進步監測、社會發展水平監測評價、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和《規劃》主要目標監測評價;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信息化管理處
制定和實施統計信息化工程的發展規劃、統計系統環境標準、網路標準及統計信息標準;負責統計信息網路系統的管理維護和安全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軟體的引進、開發和推廣;承擔普查的數據處理工作,對統計資料庫和各專業統計數據處理進行技術支持;負責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增配、更新、維護和管理;負責統計人員的計算機業務培訓。
另按有關規定設立機關黨組織。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8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1名;正副處長(主任)2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1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10名。
地理位置
地址:南通市世紀大道6號
南通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