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隸屬:南通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二、配合財政部門承擔集中核算管理範圍內的部門單位行政經費的集中支付、核算、審核等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集中核算單位會計事務工作。
三、按規定負責市級機關相關資產管理工作。
四、擬訂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權屬、調劑置換、購置租用、大中維修、處置利用、巡檢考核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初審、規劃、投資、建設等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做好市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辦公及業務用房的調配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級機關幹部職工房改相關工作。
六、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七、擬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配備和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公車改革後保留車輛的集中管理和統一服務保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綠化、愛國衛生、環境秩序、物業管理、安全保衛、餐飲服務等後勤管理工作。
九、擬訂市級領導有關服務保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服務管理和保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其他區域市級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起草機關事務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發展規劃;擬訂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有關政策制度;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2.財務審計處。配合財政部門承擔集中核算管理範圍內的部門單位行政經費的集中支付、核算、審核等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集中核算單位會計事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各單位的財務情況進行審計檢查;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及所屬單位財務運行的指導、審計、監督工作。
3.綜合管理處。負責市級機關後勤服務標準制定、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監督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綠化、愛國衛生、文明創建等工作;承擔市級領導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易地交流幹部周轉房區域的服務保障;擬訂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權屬、調劑置換、購置租用、大中維修、處置利用、巡檢考核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初審、規劃、投資、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級機關辦公用房使用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會同財政部門做好市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辦公及業務用房的調配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幹部職工房改相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相關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使用處置、出租出借、日常監督管理及管理信息化等工作;指導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等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4.安保與公車管理處。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工作;負責與公安(防暴)、國安、應急管理、信訪、街道(社區)等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車輛通行證辦理、集體戶籍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擬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機關公務用車平台化、標識化、信息化管理;按規定承擔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編制、標準、採購配備、處置及牌證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公車改革後保留車輛的集中管理和統一服務保障;負責全市重大會議、活動的用車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
5.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制定市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承擔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檢查等有關工作;承擔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有關工作。
6.後勤管理一處。負責市行政中心後勤事務與社會化服務管理;負責區域內物業管理、會務服務、餐飲服務、辦公用房維修、設備設施運維;負責區域內安全保衛、綜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訪秩序、交通停車和工作秩序等日常管理;負責區域內愛國衛生、節約節能、垃圾分類、綠化美化、文明創建等工作;指導工青婦大樓、報業大廈、監委辦公樓相關後勤管理工作。
7.後勤管理二處。負責市政務中心後勤事務與社會化服務管理;負責區域內物業管理、會務服務、餐飲服務、辦公用房維修、設備設施運維;負責區域內安全保衛、綜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訪秩序、交通停車和工作秩序等日常管理;負責區域內愛國衛生、節約節能、垃圾分類、綠化美化、文明創建等工作。
8.後勤管理三處。負責市圖書館及綜合服務中心後勤事務與社會化服務管理;負責區域內物業管理、會務服務、餐飲服務、辦公用房維修、設備設施運維;負責區域內安全保衛、綜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訪秩序、交通停車和工作秩序等日常管理;負責區域內愛國衛生、節約節能、垃圾分類、綠化美化、文明創建等工作;指導海規大廈、海聯大廈、市場監管中心大樓相關後勤管理工作。
9.老幹部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10.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鋒
周 偉:負責綜合管理(資產)工作。分管綜合管理處(資產管理處)、市級機關固定資產管理中心。聯繫海安市、通州灣示範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趙 劍:協助局黨組主要領導負責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責行政中心綜合管理、機關黨建、老幹部、群團、健康機關工作。分管後勤管理一處、老幹部處、機關黨委、市級機關門診部。聯繫如東縣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許曉華:負責安全保衛、公車管理工作。分管安保與公車管理處(安全生產監督處)、市級機關第一幼稚園、市級機關第二幼稚園。聯繫如皋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周 鑒:負責行政事務、法治建設、人事教育、信訪、財務內審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處。聯繫啟東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左國生:協助沈飛同志工作,重點聯繫政務中心綜合管理工作。
陳 輝:協助許曉華同志工作,重點聯繫安保與公車管理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