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是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工作的集體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
- 辦公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號5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政務服務綜合管理和業務指導。起草政務服務管理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政務服務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辦理根據區審批制度改革劃轉的市場準入、投資建設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負責規範全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組織政務服務事項流程最佳化、材料簡化、時限壓縮等工作,並對辦理情況進行督辦。組織區級政務服務事項集中受理辦理。協調解決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五)負責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和管理,對各進駐部門、單位的政務服務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督查考核。負責區政務服務綜合標準化建設工作。參與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
(六)負責全區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進、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等工作。負責對全區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
(七)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研究制定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制度,編制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對進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動實施現場監管。牽頭建設和管理全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審)專家庫和招標代理機構庫並進行管理和維護。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來信來訪和投訴、質疑的處理。
(八)負責對全區政務服務代辦幫辦工作的指導、管理和協調。
(九)負責對進入區政務服務平台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及其他政務服務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十)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全區政務服務事項下放基層辦理等工作,協調和指導各街道、社區政務服務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信息、宣傳、安全、機要、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起草和重大課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
(二)督查科(安全生產監管科)。負責政務服務大廳日常巡查、監督管理、綜合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視窗工作人員及前台等輔助人員的督查考核工作;負責民眾滿意度測評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綜合績效日常考核結果的匯總和報送工作;承擔本局的信訪投訴辦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綜合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推進實施,編制、貫徹和完善政務服務綜合標準體系,並對政務服務標準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負責本部門安全監管等職責。
(三)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出國(境)人員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負責研究提出全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意見;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議,對工作績效進行檢查評估;負責清理規範涉審中介服務、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推進“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和“3550”改革工作,參與“證照分離”改革;承擔區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業務協調科。負責政務服務的綜合協調、日常運行管理規範制定及業務指導工作,協助推進相關改革工作;負責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街道、社區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進;負責全區政務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對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運行進行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審批業務的流程再造、聯合辦理、跟蹤服務;參與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負責政務服務業務數據統計分析工作。
(六)審批一科。負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劃轉事項的審批;負責按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規定由我區登記註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辦理工作;負責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化水平,統籌協調銀行開戶、稅務登記、社保、公章備案等相關業務;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七)審批二科。負責區發改委、住建局、商務局、文旅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衛健委、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集中劃轉事項的審批,以及區文旅局、衛健委、民政局、農水局、科技局等部門事項的材料受理與辦結結果的派送;負責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與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備案;負責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牽頭區內建設項目市區聯動全流程高效審批工作;負責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審批服務工作,牽頭做好綜合諮詢、集成審批和預審服務等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業務相關審批平台套用推進工作。
(八)交易管理科。統籌指導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及其他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的法律法規;負責交易項目統一受理登記;對進場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交易行為進行現場監督管理;維護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正常秩序;負責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資料的整理、歸檔和統計工作;會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建立全區評審專家庫,並進行管理、維護、培訓、考核工作;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考評和從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協助受理涉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異議、質疑、投訴和舉報,協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
(九)代辦服務管理科。負責對全區政務服務代辦幫辦工作的指導、管理和協調;負責推進全區三級政務服務代辦幫辦體系建設和整體聯動;負責牽頭制定政務服務代辦管理制度,牽頭梳理、公布政務服務代辦事項目錄;負責對區本級政務服務代辦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十)政策法規科。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制定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牽頭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決定的審核,牽頭組織行政許可決定撤銷工作;承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法律法規的宣傳、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工作;承擔行政權力清單的編制和調整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