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縣雲澳鎮人民政府

南澳縣雲澳鎮人民政府

南澳縣雲澳鎮人民政府是南澳縣雲澳鎮的行政管理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澳縣雲澳鎮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南澳縣雲澳鎮台灣街中段 
  • 別名:南澳縣雲澳鎮政府、雲澳鎮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政府設定8個內設機構
1、黨政綜合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承擔鎮黨委、政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發改、統計、金融、稅務、綜合協調、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編制本鎮財政預算、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本鎮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和會計輔導工作,監督財政政策和財經紀律的執行;負責安全生產、防風防汛、防災救災、消防(森林防火)管理等各類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完善和實施各類應急預案。
2、人大辦公室:負責組織召開鎮人大會議及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履職學習、聯繫代表和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工作。
3、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宣傳、統戰、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等工作;負責幹部的培育、選拔、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才工作、離退休人員服務,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4、紀檢監察辦公室:承擔鎮黨的紀律檢查、監察等工作,承擔縣監委派駐監察組日常工作及其他紀檢監察有關工作。
5、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負責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服務、政務服務等相關工作,負責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民政、教育、文化、體育、旅遊、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各項公共服務以及黨群服務平台建設、管理協調等工作。
6、綜合治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工作,維護轄區內社會秩序穩定,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工作。負責城市綜合管理,鎮容鎮貌整治維護等工作。負責公用事業、城市景觀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市政、綠化、市容環衛、廣場公園等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道路的掘路、開設道口、雨污水管線接口、占道、占綠、遷綠的報批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參與轄區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協助做好轄區內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督促轄區新改擴遷建項目等工作。
7、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城鎮管理、應急管理、衛生健康、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農業農村、水務以及生態保護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統一指揮調度派駐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活動,推動鎮綜合執法機構與縣直執法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上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鎮的行政執法工作。
8、農業農村辦公室(經濟與建設辦公室):負責扶貧開發、移民、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工作,牽頭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承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體制改革、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發展指導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管理,做好開發建設項目的征地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動物重大疫病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與防控等工作;負責轄區內農口各業的信息、資料、統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做好農口事業單位的管理協調工作。擬訂轄區內的經濟和產業發展規劃,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制定實施相關區域經濟政策;協助轄區內重大的經濟建設和公共設施項目開發工作,負責企業服務、企業信息採集、工業和信息化、投融資等工作,負責區域最佳化改善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協調交通運輸、市場監督、郵電等部門工作。承擔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鄉道村道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征地拆遷等工作。
二、設定事業單位3個
1、公共服務中心(副科級):負責轄區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環境衛生服務、文化體育旅遊建設、統計、低保、救濟、殯葬服務、流動人口服務、審批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工作。
(1)綜合服務股(統計服務股):負責衛生健康服務、流動人口服務,統計、低保、救濟、殯葬服務,審批便民服務等工作;負責中心的黨務、文秘、檔案、保密、財務等工作。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股: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工作,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就業和人才服務、勞動關係協調、勞動爭議調解、勞動保障監察、失業登記、失業培訓、勞動輸出、農民工權益維護、社會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服務。
(3)文化旅遊體育服務股: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建設管理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民眾文體活動,為豐富人民民眾文體生活提供服務。
2、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的關係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採集、情況反映、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春節、“八一”建軍節等節日以及重大變故走訪慰問等工作。
3、農業水利服務中心:負責農業、水利、農機、畜牧獸醫、水產、三資平台、農村財務服務、農村公路管養、多種經營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領導分工

黃詩瀚書記:主持鎮委全面工作。
袁舜喜副書記、鎮長:協助鎮委書記處理鎮委日常工作,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主抓審計工作,聯繫政協工作。
郭任青主席:主持鎮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大辦公室。
吳俊瓊副書記:協助鎮委書記處理日常事務,聯繫人大、政協工作,分管黨群、工會、組織人事、宣傳、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婦聯、共青團、關工委,分管黨建辦公室。
賴文湖副書記:協助鎮委書記處理日常事務,分管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城市綜合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環衛、創文強管等工作,分管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
李廣城掛任副書記:分管駐鎮幫鎮扶村有關工作。
柯英豪常務副鎮長:分管文電、會務、綜合協調、後勤保障、保密、檔案、接待、發改、統計、金融、稅務、財政、應急管理、機關管理和機關財務、政務公開、12345政府服務熱線工作、疫情防控等工作;負責項目建設,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
陳濤委員、紀委書記:主持鎮紀委全面工作;負責縣監委派出雲澳鎮監察組工作;協管機關作風建設,分管紀委監察辦。
蔡書孝委員:分管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民政、教育、文化、體育、旅遊、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各項公共服務工作,分抓統戰、宗教工作;分管公共服務辦公室、公共服務中心。
蔡蔚菁委員:分管武裝、退役軍人服務站,協管農業農村辦公室。
陳沂副鎮長:分管扶貧開發、農業、林業、水利、農村經濟、工信、供電、供銷、投融資、自然資源、規劃建設、住建、村賬鎮理、交通、氣象等工作;分管農業農村辦公室(經濟與建設辦)、農業水利服務中心。
陳培浩副鎮長:分管漁業、漁港、海域、雲澳漁政中隊。
李開成掛職副鎮長:協管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民政、教育、文化、體育、旅遊、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各項公共服務工作。
張鏡耀同志:協管司法、信訪、禁毒等工作,協管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管綜合治理辦公室。
林煥木同志:協管“三資平台”工作,協管農業農村辦公室(經濟與建設辦)、農業水利服務中心。
林曉珊同志:負責市監工作。
郭建安同志:負責公共服務中心工作,協抓財政、審計、金融、稅務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政府設定8個內設機構
1、黨政綜合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2、人大辦公室
3、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
4、紀檢監察辦公室
5、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
6、綜合治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
7、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
8、農業農村辦公室(經濟與建設辦公室)
二、設定事業單位3個
1、公共服務中心(副科級):
(1)綜合服務股(統計服務股)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股
(3)文化旅遊體育服務股
2、退役軍人服務站
3、農業水利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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