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公安局

南澗縣公安局既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職能部門及領導指揮機關,又是不同於其他一般行政機關的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澗縣公安局
  • 地址:南澗彝族自治縣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

1、按照縣委、縣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分析、研究全縣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及全縣治安形勢,掌握影響和危害全縣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制定對策;
2、預防、制止和偵查全縣各類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以及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騷亂;
3、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等工作;
4、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出入境事務及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業務;
5、維護縣境內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組織開展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培訓工作;
6、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7、偵破走私、製造、販賣、運輸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的犯罪案件,並組織抓好毒品禁種、禁吸工作;
8、依法組織和看押、看管好全縣在押人犯、治安拘留人員、強制戒毒人員的管理、幫教工作;
9、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10、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工作;
11、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工作;
12、指導、監督全縣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3、依法管理縣境內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14、組織、開展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依法查處公安隊伍中違紀違法案件;
15、領導全縣公安消防現役部隊建設,對武警內衛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1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南澗縣公安局有內設機構21個,分別是執法勤務機構8個、綜合管理機構3個、派出機構8個、監管場所2個。
1、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等文秘工作;負責機要、通信、宣傳、檔案、新聞發布工作等。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職責:負責國內安全保衛、防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工作;負責公民出入境受理、審核工作;負責管理在本地區的外國人和查處、偵查涉外案(事)件工作等。
3、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犯罪偵查、反恐怖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等。
4、交通警察大隊職責: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等。
5、治安管理大隊職責:負責由治安部門管轄的95種刑事犯罪偵查;負責治安管理、戶證管理;負責公共場所、特種物品等的管理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等。
6、政工監督室職責:負責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等。
7、法制室職責: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等。
8、警務保障室職責:負責公安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等。
9、禁毒大隊職責:負責毒品禁種、禁吸、禁販、禁制的違法犯罪偵查工作;職責:負責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
10、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職責:負責由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的74種經濟犯罪偵查工作;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等。
11、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職責:負責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12、南澗彝族自治縣看守所職責:負責對犯罪嫌疑人和就地服刑罪犯的收押,管理教育工作;組織在押人員開展必要的生產勞動和做好在押人員的生活及衛生防病等安全防事故工作;負責對已決犯的投勞押送工作;依法報請服刑罪犯減刑,假釋或保外就醫等工作。
13、南澗彝族自治縣拘留所職責:負責對被處予治安拘留的違法人員進行看管,教育管理及規勸工作;搞好被拘留人員的日常生活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
14、派出所職責:負責公共秩序和社會治安法律的實施,維護轄區治安秩序,行使治安管理處罰權;預防、制止危害國家安全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特種行業和爆炸、危險物品;指導治保會、內保組織、聯防等群防群治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有輕微違法犯罪的人進行幫助教育;依法對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裁定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進行監督、考察和教育改造,對被監視居住的被告人監視居住;依法處罰發生在本轄區內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偵辦轄區一般刑事案件,協助縣局偵辦主要案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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