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機構信息,監督申訴,

機構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向陽路601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下午17:00

監督申訴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南潯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南潯區監察局或者南潯區政府信息公開辦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湖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或南潯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範圍
1.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領導成員及分工
2.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機構設定及其主要職能
3.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策檔案及政策解讀
4.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動態
5.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統計公報和統計數據
6.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7.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報告
8.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展計畫和規劃
9.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人事任免
10.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年度報告
11. 其他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通過水晶晶南潯”南潯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網上公開和公開查閱形式另外,還將通過“南潯綜合執法”微信公眾號予以公開。
1.“水晶晶南潯”政府入口網站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2種公開方式。
網上公開地址為:“中國南潯”政府入口網站。
2.指定地點公開
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向陽路601號),公開時間為:工作日8:30-17:00(節假日除外)。
(三)公開的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包括需要進行匯總、分析、加工或進行其他處理的信息。
(一)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獲取政府信息的,可採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南潯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 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到區綜合執法局辦公室當面提出書面申請。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3.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區執法局提出申請,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應標註“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詳細地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向陽路601號。
(二)受理程式
(1)審查
收到申請後,本機關將依據條例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要件不完備的,需修改、補正後重新提交。
(2)受理
申請表填寫完整,並且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檔案的申請,屬於我部受理範圍,予以登記受理。需修改、補正的申請在重新提交並通過審查後繼續計算申請時間。
(3)答覆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從申請時間的次日開始計算),本機關將按照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①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依申請公開範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提供;
③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並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⑤依法不屬於教育部公開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和聯繫方式;
⑥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因故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答覆的,可以將答覆期限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覆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後恢復計算。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人申請的政府信息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開:
涉及國家秘密的;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除外);
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與申請人特殊需要無關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
3.申請的答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應及時登記辦理,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同意,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南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向陽路601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下午17:00
四、監督和申訴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南潯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南潯區監察局或者南潯區政府信息公開辦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湖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或南潯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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