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群島海域油氣勘探開發現狀及我們的建議》是由地礦部第二海洋地質調查大隊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葛同明、何炳文、葉學洋、黃秀治、張松舉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沙群島海域油氣勘探開發現狀及我們的建議
- 成果登記號:19930359[06493]
- 第一完成單位:地礦部第二海洋地質調查大隊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 19930359[06493] |
項目名稱 | 南沙群島海域油氣勘探開發現狀及我們的建議 |
第一完成單位 | 地礦部第二海洋地質調查大隊 |
主要完成人 | 葛同明、何炳文、葉學洋、黃秀治、張松舉 |
主題詞 | 南沙群島;油氣勘探;開發現狀;建議 |
成果摘要
南沙群島海域蘊藏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各盆地的石油、天然氣資源量53.8-263.2X10(8)t,我國傳統疆界線內的石油、天然氣資源量總值X 10(8)t、外國石油公司已在南沙群島海域完成地震測線40X10(4)km口,探明的油田(數)56個、氣田27個,其中有31個油田和7個氣田已投南沙群島海域有著良好的作業條件,我國已具備在該海域從事石油、天然氣力。當前應加強傳統疆界兩側沉積盆地的石油、天然氣勘查;曾母盆地地含油氣前景較好,毗鄰國家正在勘探或籌劃之中,尚未形成開發局面進入這一海域;曾母盆地東、中部和汶萊-沙巴盆地的油氣蘊藏豐富,相當規模,我國也應儘快投入,形成對資源實際控制的穿插格局;同時盆地、巴拉望盆地的油氣蘊藏作出評價。 南沙群島海域石油、天發可採取“自行開發“、“外資投人開發”和“與毗鄰國家共同開發”鄰國已表示贊同我國提出的“共同開發”南沙群島爭議海域油氣資源的開發”的主張有可能在這一海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