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達鎮人民政府

南木達鎮人民政府,職責是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在轄區內發布決定和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木達鎮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壤塘縣南木達鎮直屬村諧多街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在轄區內發布決定和命令;
2.按照國家憲法和法律,行使對本轄區內的行政及民政事務的管理,推進計畫生育工作;
3.制定本鎮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領導行政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本行政區域居民委員會與各經濟組織之間的關係;
4.組織規劃鎮財政管理的各項收入,管理鎮範圍內的各項財政支出和行政籌集、分配和使用的資金;
5.負責管理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經濟信息預測工作,推廣科學技術成果;
6.協助縣級有關部門,負責縣城的衛生、治安、城鎮撤遷、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工作;
7.加強土地的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8.組織和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正確調解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認真調解民事糾紛;
9.充分發揮行政職能,組織和開展本鎮內的文化、教育、衛生、民政和科技等工作;
10.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建立經濟、技術諮詢服務機構,向經濟組織和本鎮內居民提供全面服務。

機構設定

(一)鎮綜合辦公室
1.負責鎮黨委、人大、政府的日常政事務,做好組織、人事(老乾)、宣傳、紀檢監察、信訪、穩定、武裝、綜治、文秘、工會、共青團、婦聯、民政、計畫、科協等工作;
2.承辦上級部門檔案的收發登記、擬辦送閱督辦工作和鎮黨委、人大、政府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及上報、下發工作,組織草擬綜合性報告、政策性檔案;
3.負責鎮黨委、人大、政府各種會議的準備、記錄工作,協助鎮領導組織會議並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督促落實;
4.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承辦黨員年報、黨費收繳及黨報黨刊的征訂發行工作;做好對紀檢案件的查辦工作;
5.承辦機關幹部的政治學習、機關考勤、公務員考核工作;
6.負責鎮人武部各項日常工作及正規化建設工作;
7.負責人大主席團年度和階段性工作安排及籌備組織人大有關會議事宜,搞好人大檔案管理和代表聯絡工作;
8.協助黨委抓好紀檢監察工作、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工作和統戰、民族宗教、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9、負責建立健全鎮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10、做好文秘、政務信息、檔案、保密、調研、督查、接待、會議安排、後勤等工作;
11、負責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12、負責機關效能建設;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做好宣傳工作;
13、承辦黨委、人大、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綜合發展辦公室
1、起草綜合辦公室職責範圍內的各種專項制度;做好信息收集,起草工作計畫、總結、情況匯報等;指導監督本鎮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編制本鎮基本建設的規劃和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實施和驗收;
3、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與使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5、協調解決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做好勞動力資源登記管理、就業管理和職業技能培訓等工作;協助做好勞動關係協調、勞動爭議調解處理工作;
6、負責民政優撫、社會救濟、社區管理、殘疾人保障工作;做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對象供養、敬老院管理、雙擁與優撫安置工作及其他社會福利事業,做好基層政權建設和居委會民主管理、社區建設工作;
7、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法規宣傳、規劃統計、協會組織和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法規案件工作等。
8、做好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技術服務和計生指導服務工作等,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9、做好水土保護與河道資源管理及防洪、防火、抗旱、防疫等工作;
10、做好林業政策法規宣傳、森林資源管理、綠化造林、生態公益林保護、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協助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11、做好旅遊業、現代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管理工作,提供市場信息,創造良好環境等;
12、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城鎮居民實用技術培訓和各項技術推廣項目;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治維穩辦公室(掛鎮民眾工作辦公室的牌子)
1.負責民眾的來訪接待,協助領導處理信訪案件,抓好對外宣傳、信息的收集、報送等工作;
2、負責轄區內法制教育、矛盾糾紛調處、安置幫教、法律服務和治安保衛等工作;
3、處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維護居民(村民)的合法權益;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暫住人員的管理工作;
4、負責維護轄區內社會秩序穩定,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到依法治理;
5.掌握分析轄區內的治安形勢和工作動態,及時向上級反饋信息;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共同解決轄區內突出的治安問題,指導、檢查、督促基層黨支部、居委會和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對存在問題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協助有關部門,指導治保會、調解會和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工作;
6、組織落實轄區單位綜合治理責任制和考核驗收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宣傳、排查隱患、落實整改。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城鎮工作辦公室
1、組織開展全民愛國衛生宣傳教育活動,做好轄區內衛生保潔和除四害工作,抓好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
2、負責土地綜合規劃和開發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做好轄區內市容環衛、綜合整治等管理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城區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做好開發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和安置工作;
4、負責生態環保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和管理、日常環境保護的監管、生態鎮創建和有關信訪投訴的處理,協助做好轄區內環境質量指標、污染事故處理等;
5、負責鎮容鎮貌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加強對轄區內公用設施、綠化樹木的保護,實施綠化、美化、亮化工程。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

壤塘縣南木達鎮直屬村諧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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