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南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辦公地址位於南昌縣蓮塘鎮五一路45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7日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南昌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閔忠生(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派出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縣級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監督管理。負責並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指導和監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和配合開展有關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職責。指導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日常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綜合管理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管。
(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經營和使用環節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和上市後風險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及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檢查。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指導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四)負責商標、專利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專利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推動商標、專利的傳播利用。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要、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督查、重大會議、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擬定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統計工作。擬定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單位工會、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外事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對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
(四)法規科。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合作協定、協定和議定書草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案件核審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五)執法稽查科。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縣級承擔的執法職責。組織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處事權範圍內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協調全縣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影響或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擬訂全縣產品(含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六)市場規範管理科。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商品市場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擬訂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管理規範市場中介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和促進市場主辦單位依法加強安全管理。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的相應工作。承擔南昌縣企業監管警示系統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八)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九)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具體辦法。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專利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十一)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科。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智慧財產權案件。組織指導商標使用行為、商標印製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推薦申報中國馳名商標和認定後保護工作。指導開展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調處、調解工作。擬定嚴格保護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理標誌商標的申報、運用和監管保護工作。負責人才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服務工作。負責涉外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協調,組織開展涉外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負責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協調智慧財產權的審查註冊登記。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建立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政府專利獎的組織申報工作。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依託“12315”投訴專線,依法承擔12345等各級投訴平台轉辦的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及分派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工業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價格和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舉報申訴工作。參與重大、突發、緊急消費事件的應急處置。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消費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和建議。發布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提示等相關信息。
(十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擬訂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對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管理處、街辦)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食品(含特殊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六)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食品(含特殊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七)藥械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監督管理制度措施,負責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以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負責事權範圍內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十九)標準計量認證監督管理科。擬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違法行為。協助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國家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負責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的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7日,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牌成立。

派出機構

撤銷原縣市場和質量監管管理局原有11個副科級派出機構,重新設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1個副科級派出機構。
(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八一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八一鄉、銀三角管委會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蓮塘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蓮塘鎮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小藍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南昌小藍經開區、富山鄉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四)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塘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向塘鎮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廣福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廣福鎮、岡上鎮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三江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三江鎮、黃馬鄉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武陽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武陽鎮、塔城鄉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幽蘭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幽蘭鎮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蔣巷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蔣巷鎮、南新鄉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塘南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塘南鎮、涇口鄉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八月湖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負責八月湖街辦、東新鄉行政區劃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小藍分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2021年11月,入選第十六屆江西省文明單位候選公示名單。
2022年8月,入選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名單。

現任領導

局長:閔忠生

辦公地址

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