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監獄(南昌監獄)

江西省南昌監獄

南昌監獄一般指本詞條

南昌監獄原為江西省第一監獄,位於新建區境內。監獄認真貫徹執行《監獄法》和監獄工作方針,忠實履行刑罰執行職能,大力加強班子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創建現代化文明監獄、平安監獄活動,強化依法治監和科學文明管理。獄內改造秩序持續穩定,改造質量穩步提高,率先在全省通過“省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的考評驗收;社會化建設實現社會幫教力量“十進監”,成為全省推行模式;湧現了全國優秀監獄長黃雲萍同志,全國文明執法先進個人孫桂權同志,江西省先進工作者洪惠民同志等一大批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南昌監獄始建於1909年,經歷了清末、民國、新中國三個時期,是全省建監歷史最長的監獄。 南昌監獄由原南昌監獄、昌北監獄、女子監獄男犯部合併,2009年從原新建縣長堎鎮搬遷至現址——南昌 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水湖工業園區(港口大道877號)。監獄占地1200餘畝,內設18個職能科室、23個監區, 為江西省監獄管理局下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南昌監獄
  • 隸屬:江西司法廳
  • 監獄長:汪擘
  • 位置:新建區境內
主要職責,黨建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監獄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全省監獄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檔案;編制監獄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江西省南昌監獄
江西省南昌監獄
二、指導全省監獄依法執行刑法;布置、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改造罪犯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省監獄的武警警戒工作,協調監獄與駐監武警的關係;領導和管理監獄企業。
三、全面掌握監獄工作的基本情況;研究規劃全省監獄布局,指導全省監獄工作的改革。
四、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建設、執法監察、重大執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的宣傳教育、幹警培訓、警容風紀、警銜管理工作。
五、管理、指導全省監獄系統的基本建設、財務統計、內部審計工作,保障全省監獄系統區圩堤安全渡汛.
六、組織、指導全省監獄系統理論研究和司法人權的研究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系統對外交流和對外宣傳工作。
七、承辦省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建工作

一是引導全體民警樹立“五種”學習理念,即:樹立學習為本、學習為要,“學習是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的理念;樹立工作學習相互強化、相互促進,“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的理念;樹立學海無涯、學無止境,“終身學習”的理念;樹立開放式學習,“團隊學習交流”的理念;樹立學習重在改變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提高創新能力,“創新性”學習的理念。
二是開展“八個一”學習活動,即:每年制訂一份組織和個人的學習計畫,推薦一批優秀書目,推出一批研究課題,舉辦一次學習成果匯報交流會,撰寫一篇工作論文,購置一批新圖書,建設一批學習型黨支部、黨小組,評選一批讀書積極分子和優秀調研文章。
三是建立健全黨員民警學習制度。完善黨委中心理論學習制度,堅持中心組集體學習每月不少於1天,全年不少於12天;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每季度黨支部集體學習不少於1次;黨員民警學習堅持做到“四個一”,即每天學習1小時,每周聽一堂課,每月讀一本新書,每年寫1篇有價值的調研文章。
四是建立健全學習保障制度。保障學習培訓經費,建立穩定的經費投入機制,加強培訓陣地、文化設施、學習場所的軟硬體建設,為監獄廣大民警職工學習教育創造良好條件。引入學習評比制度,每年評選出年度“學習標兵”,使學習、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形成“學習—提高—提拔、獎勵—再學習—再提拔、再獎勵”的激勵機制,推動學習持續進行和不斷深化。鼓勵民警參加學歷教育,為參加經監獄批准的法學、監獄學、教育學、心理學等監獄工作急需專業在職學歷教育的黨員民警,在學習時間上予以保證,取得大專以上文憑的,予以2000-15000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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