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監獄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全省監獄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檔案;編制監獄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全省監獄依法執行刑法;布置、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改造罪犯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省監獄的武警警戒工作,協調監獄與駐監武警的關係;領導和管理監獄企業。
三、全面掌握監獄工作的基本情況;研究規劃全省監獄布局,指導全省監獄工作的改革。
四、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建設、執法監察、重大執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系統的宣傳教育、幹警培訓、警容風紀、警銜管理工作。
五、管理、指導全省監獄系統的基本建設、財務統計、內部審計工作,保障全省監獄系統區圩堤安全渡汛.
六、組織、指導全省監獄系統理論研究和司法人權的研究工作;負責全省監獄系統對外交流和對外宣傳工作。
七、承辦省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建工作
一是引導全體民警樹立“五種”學習理念,即:樹立學習為本、學習為要,“學習是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的理念;樹立工作學習相互強化、相互促進,“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的理念;樹立學海無涯、學無止境,“終身學習”的理念;樹立開放式學習,“團隊學習交流”的理念;樹立學習重在改變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提高創新能力,“創新性”學習的理念。
二是開展“八個一”學習活動,即:每年制訂一份組織和個人的學習計畫,推薦一批優秀書目,推出一批研究課題,舉辦一次學習成果匯報交流會,撰寫一篇工作論文,購置一批新圖書,建設一批學習型黨支部、黨小組,評選一批讀書積極分子和優秀調研文章。
三是建立健全黨員民警學習制度。完善黨委中心理論學習制度,堅持中心組集體學習每月不少於1天,全年不少於12天;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每季度黨支部集體學習不少於1次;黨員民警學習堅持做到“四個一”,即每天學習1小時,每周聽一堂課,每月讀一本新書,每年寫1篇有價值的調研文章。
四是建立健全學習保障制度。保障學習培訓經費,建立穩定的經費投入機制,加強培訓陣地、文化設施、學習場所的軟硬體建設,為監獄廣大民警職工學習教育創造良好條件。引入學習評比制度,每年評選出年度“學習標兵”,使學習、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形成“學習—提高—提拔、獎勵—再學習—再提拔、再獎勵”的激勵機制,推動學習持續進行和不斷深化。鼓勵民警參加學歷教育,為參加經監獄批准的法學、監獄學、教育學、心理學等監獄工作急需專業在職學歷教育的黨員民警,在學習時間上予以保證,取得大專以上文憑的,予以2000-150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