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百人自殺秀

南昌百人自殺秀

2011年8月4日晚,一則“特大新聞:南昌大橋數百人自殺”的帖子在網路出現並被大量轉載,引起多方關注,網民議論紛紛。據現場標語上看是有江西高院副院長郭兵徇私枉法引起,有一家地產企業7億資產被郭兵利益集團瓜分的所剩無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百人自殺秀
  • 類型:社會事件
  • 時間:2011年8月4日晚
  • 地點南昌大橋
事由,警方調查,

事由

對此,警方通報稱,南昌市西湖警方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迅速依法展開調查。現已基本查明,所謂“特大新聞:南昌大橋數百人自殺”事件,系南昌蔣某華、蔣某父子策劃,其中蔣某華等人組織多人上南昌大橋,由蔣某拍下照片,加上事先擬好的文字,上網發帖、傳播的一場鬧劇。
通報也稱,整個事件過程中,無一人墜橋。
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6日晚連夜召開新聞通氣會,澄清網路盛傳的“南昌大橋數百人自殺”謠言,發帖者蔣某華、蔣某被處以行政處罰。
警方認為,蔣氏父子等人為發泄個人不滿,蓄意以“自殺”“跳橋”等煽動性字眼,造謠惑眾,已構成違法,應依法懲處,遂對二人作出了行政處罰。

警方調查

經警方調查:蔣某華,男,南昌人,長期從事工程承包業務;蔣某,男,系蔣某華之子,2010年從某大學畢業以後經營一家傳媒公司。警方認為,蔣某華因對法院工程款糾紛案件判決不服,一直試圖以各種方式表達訴求,發泄不滿,要求引起各方關注。
警方認為,蔣某華、蔣某等人為發泄個人不滿,蓄意以“自殺”、“跳橋”等煽動性字眼,造謠惑眾,已構成違法,應依法懲處。2011年8月6日,西湖公安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對蔣某華、蔣某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但警方並未公布具體處罰內容。警方同時公告,蔣某已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後果,主動刪除了帖文,並發表道歉聲明。
西湖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民眾有任何訴求可以通過合理、合法、正當的途徑反映。對以損害公共利益、公眾利益、擾亂社會秩序的方式表達個人訴求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懲處。目前,西湖公安分局對蔣某華、熊某毛夫婦等人策劃、組織聚眾上橋事件仍在深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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