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信息
本館資源
圖文信息中心建立了先進的
計算機網路系統,業務工作全部實現計算機管理,用於數字圖書館的專門存儲設備容量已達11TB,以支持網路環境下的信息檢索服務。館內設有200餘台計算機終端與校園網和網際網路聯接,大廳設有供讀者查詢的公共檢索機,讀者可在任何角落調閱到圖書館的各類數字資源。
本館規模
至此圖書館總面積為6萬平方米(
圖文信息中心3萬平方米),閱覽座位4800席(圖文信息中心閱覽座位約1800席)。印刷型圖書265萬冊(英雄校區100萬冊);期刊916種,電子圖書121萬冊、電子期刊6000餘種、超星、萬方等各類資料庫12個。此外,多媒體資源館藏總量達10.8TB。支持通過網路24小時/每天×7天的館藏目錄、電子文獻等服務。
本館理念
服務宗旨:主動服務、智慧型服務、一站式服務
服務理念:資料隨手可得,信息共享空間
服務模式:以人為本,讀者之家;知識服務,第二課堂;信息主導,共享空間
服務機制:使英雄、北院和南院三大校區圖書館形成多分館協同。推行“藏、查、借、閱、參”一體化,注重信息素養教育,弘揚校園文化,積極開展學科化服務。
發展目標:建成服務主導型、信息立體化覆蓋的數字圖書館。
開館時間
英雄圖文信息中心服務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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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每天提前15分鐘(即21:45)工作人員需要進行清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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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資源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含辦理借閱證及離校手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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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每天提前15分鐘(即20:45)工作人員需要進行清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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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圖書館時間表
(註:下表只用於上課時期使用,放假期間請見主頁公告)
以上信息來自
館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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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負責圖書借、還、諮詢;並設有查詢機12台可提供書目查詢,讀者借閱信息查詢等多功能服務。 |
| 在中廳的兩邊有兩個休閒閱覽區,有室內花園。當學習累了可到這裡放鬆心情。 |
| 收藏 A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B哲學 C社會科學總論 D政治、法律 E軍事 G文化、科學、教育、體育 H語言、文字 J藝術 K歷史、地理 |
| 收藏 N自然科學總論 O數理科學和化學 P天文學、地理科學 Q生物科學 R醫學、衛生 S農業科學T 工業技術 U交通運輸 V 航空、航天 X 環境科學、勞動保護科學(安全科學) Z綜合性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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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中外文期刊910餘種,報紙79種,雜誌合訂本8560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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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有三個不同大小的會議室,對廣大讀者、團體、班級等開放,用於開會、小組研討交流。 |
| 內有計算機180台,計算機圖書近3萬冊。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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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來自
規章制度
入 館 須 知
為了維護廣大讀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圖書館良好的環境和秩序,經圖書館館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並
報學校備案,重申以下規定:
1. 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入館。本證件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2.進入圖書館應注意言談舉止文明大方,著裝整齊。
3.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吸菸、用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蝕性化學物品入館。
4.書包等私人物品請存放於寄包箱內。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勿存入,如有遺失,責任自負。不可占用寄包箱隔夜存放各種物品。
4.不得攜帶食品、飲料進入閱覽室和書庫。
5.請保持館內清潔衛生,勿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6.愛護公共書刊資料、設施設備,不得隨意塗抹刻劃和破壞。未經許可,不得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7.不得用物件空占閱覽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無人看管超過 20 分鐘,其他讀者可使用該座位。圖書館對占位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8.保持館內安靜,不要大聲喧譁。入館後請將手機和 BP 機調至振動擋 , 閱覽室內不得撥打或接聽手機。
9.請讀者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配合工作人員按章辦事。
10.對違反上述規定者,工作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並進行批評,情節嚴重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借 閱 制 度
請做文明讀者
讀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入館,有館際互借關係者憑館際借書證入館。
讀者在館內借閱圖書、機檢、自習或參觀,必須遵守圖書館的有關規章制度。在發生違章、違紀情況時要自覺服從圖書館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接受按規定章程的處理。
圖書館是文明的學習場所,讀者應自覺維護圖書館文明的秩序、整潔的環境、安靜的學習氛圍,不得在館內吃東西 、亂丟紙屑、大聲喧譁。
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讀者應愛護館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不得亂寫亂畫。
為確保圖書館的安全,嚴禁在館內任何地點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館。違章在館內吸菸者將按章罰款。
經出口通道時,如遇監測器報警,有關人員應主動接受值班工作人員檢查,不應有不文明禮貌的言行。
圖書出借規則
圖書出借冊數與借期
讀者借閱違規處理
逾期處理
為保證絕大多數讀者的權益,請在規定的借閱期限內歸還所借圖書。超過借閱期限,歸還圖書時須交納逾期費。(逾期費用:0.1元/天)
讀者所借圖書歸還日期逢寒暑假,可順延至新學期開學二周以內辦理歸還手續。
遺失賠償
書刊遺失,應及時報失。儘量購買原版本圖書賠償 ,否則以書刊價格的若干倍賠償,具體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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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圖書的價值和出版年代,按原價的 2-20 倍賠償 |
| 遺失其中一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後讀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書刊;各有單價,且複本較多,按一般中文圖書遺失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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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毀書刊
指塗畫、批註、圈點、污損、割頁、撕毀書刊。
損毀情況較輕,經過修復,可繼續借閱的書刊,賠償 10-50 元。
損毀情況嚴重,無法修補,影響內容完整及閱讀使用,按原書刊賠償。損毀書刊,不得索取。不能賠償原書刊時,按遺失賠償處理。
遺失、損壞書刊者除上述賠償以外,另須補償文獻加工費每本 10 元。一切違規賠款由當事人以現金支付。
盜竊書刊
讀者離館時,將未經辦理借閱手續的館藏書刊藏於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一經發現,即被視為盜竊書刊。將採取下列措施:
確認其盜竊事實;
收回原書刊;
違規讀者為職工的通知學校有關職能部門;違規讀者為學生按《南昌理工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規定處理。
未辦手續攜書刊離開閱覽室或書庫,按下列規定處理:
借閱證違規使用
凡借閱證上無照片,班級、姓名模糊不清或經過塗改者,不得進入圖書館。
借閱證如有轉借或重複辦理,將予扣留,並依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理:
寄包逾時
讀者須在當日閉館之前將寄包箱記憶體放的物品取走,不得逾時。過夜物品將集中管理,每件收取寄包管理費 5 元 / 天。
註:凡有上述(2,3,4,5)違規行為之一的讀者,均須填寫“讀者違規記錄單”,由圖書館存檔;在未照章處理以前,暫停其借閱權利。
離校手續
讀者畢業、調離、離退休之前,須到圖書館辦理圖書清還手續,遺失圖書應辦理賠償,註銷借閱證後,由辦證處在離校清單上蓋章或出具證明,並退還押金。
如何獲取幫助
當你初進圖書館時,可以通過兩個渠道獲取幫助。
一、是在公共檢索目錄機上查到你所要的信息(具體操作見“在線上公共檢索目錄查詢使用簡介”)。
二、是通過參考諮詢處的工作人員得到你所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