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組織指導全區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報表管理工作,定期向市統計局報送十個主要行業指標的完成情況。
(三)、按照國家和省、市的統一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組織全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人口、農業、經濟普查;投入產出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等專項調查。
(四)、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並每月定期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國民經濟主要指標執行情況》和《全市各縣區主要經濟指標橫向對比情況》;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快報和公報,編印統計年鑑。
(五)、組織實施全區農民家庭生產經營和生活情況調查以及農村小康進程監測。
(六)、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作。
(七)、做好全區綜合目標完成情況的考評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機要、保密工作;負責財務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法規檢查科
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三)社會經濟統計科
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核算工作;每月定期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國民經濟主要指標執行情況》和《全市各縣、區主要經濟指標橫向對比情況》;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商業、餐飲業、農業和農村等統計工作;定期發布年度統計快報和統計公報;整理、編輯、出版經濟、社會、科技、農業綜合統計資料;建立綜合資料庫,為區委、區政府領導提供急需要統計資料,為社會各界提供統計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