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商務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商務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商務局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紅谷灘區商務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和服務貿易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有關內、外貿工作的重大決策;研究、擬定全區內、外貿易的規劃及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年度內、外貿運行調控目標和指導性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流通企業改革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配合協調整頓和規範我區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參與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食品衛生、服務質量、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促進城鄉市場發展,負責擬訂、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體系建設、社區商業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對興辦商品市場、設立拍賣行、加油站進行資格初審,並依法監督;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管理區級市場物業;負責指導、協調各鎮(街、處)商貿業的經濟發展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區物流業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對物流業重大項目進行跟蹤。
(七)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特種物資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酒類專賣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對外貿易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負責實施服務貿易、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承擔組織協調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
(九)牽頭擬訂全區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協調開展相關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酒類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我區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
(十)負責擬定招商引資、實際利用內外資、區域協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投資促進政策;負責建立全區投資促進工作機制及評價體系,對利用國內外資金和經濟技術合作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
(十一)負責促進資金、技術、人才、項目引進和產業對接,爭取招商引資相關政策、資金和項目支持。
(十二)負責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謀劃、包裝、推介;負責國(境)內外投資項目信息的收集、篩選工作,負責投資促進平台和信息網路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國(境)內外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的謀劃、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專業性、行業性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區屬單位開展招商活動。
(十四)負責與國(境)內外大集團、大企業合作及重大項目的洽談、簽約、選址、流轉的統籌和協調,規範招商引資布局和秩序,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十五)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擬訂促進境外投資政策;組織申報和指導扶持區內企業開展海外兼併、在境外投資新設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按規定做好相關管理服務及統計工作;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區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六)為來區投資者及在區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協調配合做好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服務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區商務局下設一個副科級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黨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材料起草和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紀檢、信訪、綜治、預決算、財務分析審計、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與市、區相關單位的聯繫協調;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資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
    (二)商貿發展股。負責對全區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指導協調,承擔批發、零售、住宿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牽頭負責商務系統創建工作,具體負責大型商場(超市)的創建工作;規範服務貿易經營秩序,指導服務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對外貿易工作,協調、指導加工貿易工作;負責推進全區電商交易的發展,加強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三)市場秩序股。負責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相關規定,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圍內外貿易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工作,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消防工作;負責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管及創建工作;負責特色街及夜市的建設與提升工作;負責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四)招商服務股。負責擬定招商引資、實際利用內外資、區域協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投資促進政策;負責建立全區投資促進工作機制及評價體系,對利用國內外資金和經濟技術合作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擬訂促進境外投資政策;組織申報和指導扶持區內企業開展海外兼併、在境外投資新設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區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為來區投資者及在區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協調做好投資促進、項目落地服務工作。負責促進資金、技術、人才、項目引進和產業對接,爭取招商引資相關政策、資金和項目支持;負責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謀劃、包裝、推介;負責國(境)內外投資項目信息的收集、篩選工作,負責投資促進平台和信息網路相關工作;負責國(境)內外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的謀劃、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專業性、行業性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區屬單位開展招商活動;負責與國(境)內外大集團、大企業合作及重大項目的洽談、簽約、選址、流轉的統籌和協調,規範招商引資布局和秩序,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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