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南昌市新建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新建區禮步湖大道408號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南昌市新建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註冊局的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以及區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職責,區教育科技體育局的專利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不再保留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註冊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區價格監督檢查局。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不再加掛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價格監管、食鹽質量安全管理、智慧財產權、反壟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責任“全覆蓋”。按照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
(五)負責經授權參與協助反壟斷統一執法。負責受上級機關指派、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有關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和認證認可工作。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監督檢查和風險監控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負責對質量檢驗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對質量認證產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職責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負責質量興區工作。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參與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產經營與化妝品經營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不良反應監測;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三)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負責突發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管;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醫療器械經營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突發性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依法查處標準違法行為。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智慧財產權和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協調智慧財產權的審查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建立並實施品牌興區戰略和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專用權的違法行為。
(十九)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教育股
信息管理股
政策法規股
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市場監督管理股
智慧財產權及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質量認證監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價格監督檢查股
標準計量股
反不正當競爭股
食品監督管理股
登記註冊與信用監督管理股
效能督察室
機關黨總支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消費者協會辦公室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
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綜合執法大隊
流湖分局
西山分局
望城分局
城郊分局
長堎分局
城東分局
象山分局
恆湖分局

人員編制

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有幹部職工263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179人,離退休人員84人),內設19個職能科室,下設8個基層分局和3個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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