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5月自新建區長堎鎮新建大道487號搬遷至現址新建區長堎鎮長坪路668號。現有幹警117人(其中幹警108人,工勤人員9人)。領導班子成員7人(院長1人,副院長2人,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2人,政治部主任1人,黨組成員兼執行局長1人),審判委員會委員15人。中共黨員150人(在職黨員102名,另有退休黨員48名),研究生學歷12人,本科學歷93人,大專及以下學歷1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 區位: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長堎鎮長坪路668號 
  • 郵政編碼:330100
  • 聯繫電話:0791—83732132
  • 成立時間:1952年06月01日
  • 全院人數:139
  • 院長:何勐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新建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6月,當時設院長1人,幹部1人,審判員7人,法警2人。1956年我院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秘書室和人民接待室,下設樵舍和西山2個人民法庭,配備庭長、幹部各1人。“文革”中的1968年11月法院機構被砸爛,幹部下放或調離。1969年政法機關軍管後成立保衛部,內設辦案組,擔任審判工作。1972年12月,恢復縣人民法院建制,內設刑事、民事、經濟3個審判庭和辦公室,下設長堎、樂化、昌邑、生米、西山5個人民法庭。1985年5月撤銷西山人民法庭,增設石崗人民法庭。自1986年始我院經上級批准內設機構由原來的刑事庭、民事庭、經濟庭、辦公室和法醫室(後併入辦公室)5個增到14個。1986年2月增設執行庭(2005年8月改為執行局),4月增設長堎地區法庭。自1986年始下設法庭由原來的5個增至到9個,1986年7月增設新祺周人民法庭,1987年3月增設恆湖人民法庭,1988年8月增設大塘坪人民法庭、石埠人民法庭。1989年2月增設告訴申訴庭、行政庭。1991年8月增設政工科(2004年1月改為政治處)。1993年增設少年刑事審判庭(2004年1月撤消併入刑事庭,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現由長堎地區人民法庭負責)、法警大隊、調研室。2001年3月增設紀檢監察室。2004年1月設立案庭、審監庭,撤銷告訴申訴庭、民事庭、經濟庭,設立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2015年10月增設少年審判庭、審管辦。2019年4月因內設機構改革,撤銷民三庭、研究室、監察室、少年審判庭、機關黨委、審判監督庭,所撤部門職能併入新設立的民二庭、審管辦(研究室)、綜合辦公室、刑事審判庭(少年審判庭)、政治部(機關黨委)。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10個,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機關黨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派出法庭11個,分別為長堎地區人民法庭、長堎人民法庭、石崗人民法庭、石埠人民法庭、流湖人民法庭、樂化人民法庭、大塘坪人民法庭、昌邑人民法庭、恆湖人民法庭、梅嶺人民法庭、招賢人民法庭,派出法庭均為副科級。

法院建設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在新建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新建區人大的監督、新建區人民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著力加強隊伍、政務、業務三項管理,努力實現審判質效、司法公信力、民眾滿意度三個提升,各項審判工作整體推進,司法公信力和民眾滿意度不斷提升,各項工作均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所獲榮譽

1998年9月29日榮獲最高人民法院“抗洪搶險”集體一等功;2000年2月13日榮獲共青團中央、最高法院、法務部、全國婦聯等8家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榮譽稱號;1990年2月4日榮獲“全省法院系統廉政建設先進集體”;2004年至2021年每年均榮獲“南昌市文明單位”光榮稱號,並先後榮獲省高院、市中院集體三等功多次。2018年“陽光之旅”院校共建品牌評為全市法院十佳創新品牌,團市委、市綜治辦等11家市直單位聯合授予我院石崗法庭“南昌市青少年維權崗”; 2017年2月長堎人民法庭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2019年度在全市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滿意度測評中全省排名第23名;2019年度被南昌中院授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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