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斷熱潤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依法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和婆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
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三、依多潤腳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四、負責對車輛的檢測、檢驗、核發牌證和機動車駕駛員的微白檔教育管理、培訓、考試、發證審驗。
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旬促格精通安全意識。
六、對停車場、設說婚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只記糊放患,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
七、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
八、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三、依多潤腳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四、負責對車輛的檢測、檢驗、核發牌證和機動車駕駛員的微白檔教育管理、培訓、考試、發證審驗。
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推進“五進”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全民的道路交旬促格精通安全意識。
六、對停車場、設說婚道路配套設施及交通事故頻發地段等存在的交通安全嚴重隱只記糊放患,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消除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
七、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
八、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