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理名詞)

南方(地理名詞)

南方,指秦嶺淮河以南,青藏高原以東的地區,常特指位於一特定的或暗示的方位點以南的地區。在我國,“南方地區”一般指秦嶺-淮河一線以南的廣大地區。

南方面積約占全國陸域面積的25%,人口約占全國的52%,漢族占大多數。區內的少數民族有30多個,其人數5000多萬,主要分布在雲、貴、川、渝、湘、桂、瓊等地,人數較多的為壯、苗、彝、土家、布依、侗、白、哈尼、黎等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方
  • 外文名:South
  • 拼音:nán fāng
  • 釋義:南面、南邊,即和北方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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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概念

基本信息

【詞目】南方
拼音】nán fāng
注音】ㄣㄢˊ ㄈㄤ
同義詞】南邊
反義詞】北方 北邊

基本解釋

1、[South] 位於一特定的或暗示的方位點以南的地區或國家(在我國多指秦嶺—淮河以南的地區)
今南方(川之西南、滇之北部)已定。——諸葛亮《出師表》
2、南面,南邊,和北方相對應的地方。表示方位。若人們朝太陽升起的方向站立,南就在人們的右方。

引證解釋

1.南面,南邊。表示方位。
《易·說卦》:“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高亨註:“《說卦》又以八卦配八方,離為南方,故曰‘南方之卦’也。”
儀禮·覲禮》:“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黃。”
山海經·海外北經》:“台在其東,台四方,隅有一蛇,虎色,首沖南方。”
2.泛指南部地區,指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
左傳·昭公十九年》:“若大城城父,而寘大子焉,以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
後漢書·楊終傳》:“且南方暑濕,障毒互生。”
《新五代史·雜傳·安從進》:“自范延光反鄴,從進已畜異志,恃江為險,招集亡命,益置軍兵。南方貢輸道出襄陽者,多擅留之。”
陶成章《浙案記略》:“凡屬長江以南,俱屬南部,稱曰南方。”
丁玲《韋護》第一章三:“那南方人的北京腔,又柔和,又躍動。”

地理名詞

中國的南方
根據不同的情景,關於中國的“南方”概念亦存在差異:
(1)自然地理概念中的南方,指中國東部季風區的南部,主要是秦嶺-淮河一線以南,東臨東海,南臨南海,大陸海岸線長度約占全國的2/3以上。包括江蘇大部、安徽大部、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福建、雲南大部、貴州、四川東部、重慶、陝西南部、廣西、廣東、香港、澳門、海南、台灣、甘肅最南端、河南最南端,面積約占全國的25%,人口約占全國的55%,其中漢族占絕大多數,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多居住在西南和中南地區
中國地理分區示意圖中國地理分區示意圖
以秦嶺-淮河一線作為“南方”的北界是學術界普遍接受的觀點。1908年,原中國地學會首任會長張相文從自然地理分區等角度出發,在其所著的《新撰地文學》中首次提出“北嶺淮水”為我國的“南北分界線”。當時,與南嶺相對應的北嶺,即是秦嶺。當代學者多認為,“秦嶺—淮河”不單純是“中國南北地理分界線”,而是“中國南北地理氣候分界帶”(簡稱“中國南北分界帶”)。
(2)在中國,人文意義上的南方地區常指中國的東南沿海地區,特別是六南方言區,如上海,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海南,台灣,江西等。
(3)行政區劃概念中的南方,大致包括西南、東南、中南與港澳台地區,即江蘇、安徽、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福建、雲南、貴州、四川、重慶、廣西、廣東、海南、香港、澳門與台灣。
(4)按南北方位二分法的中國南方:按南北二分法中國可以從大體上分為中國南方地區(含青藏地區)和中國北方地區(含西北地區)兩部分,一般以崑崙山-秦嶺-淮河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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