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南平市延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南平市延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平市延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南平市濱江中路461號黃金中心15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省、市、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歷史文化保護相關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文化和旅遊工作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文化、體育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區重點文化、體育和旅遊設施及基層文化、體育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區域協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相關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協助查處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承辦對外、對台港澳文化、體育和旅遊交流項目相關事務。
(十二)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新聞出版業、電影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管理全區新聞出版、電影行政事務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全區新聞出版事業、電影事業和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相關政策。
(十四)貫徹落實黨的文物工作方針政策,執行國家文物法律法規、地方性文物保護利用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組織文物資源資產調查。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負責全區文物事業單位,進行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五)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指導並組織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六)制定全區競技體育發展思路,指導協調體育訓練,負責全區運動隊伍的建設和體育人才的培養,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體育競賽。
(十七)承擔區“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南平市延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以及依法對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遊戲產品內容進行審核。負責出版環節動漫作品及電影動漫節目的監管,按照網路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後勤工作。統籌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應急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擬訂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人才建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文化體育和旅遊部門主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文化旅遊管理股(文化遺產管理股)。負責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負責擬訂戲劇、戲曲、舞蹈、音樂、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計畫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文物事業單位,進行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擬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規劃和藝術科研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文化和旅遊品牌的宣傳推廣。
(三)體育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民眾體育、全民健身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民眾性體育活動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國民體質監測;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做好體育文化建設和社會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民眾體育協會工作。指導競技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統籌協調組織參加各級重大競技體育賽事;負責有關體育競賽審批工作;負責教練員、裁判員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申報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擬訂並組織實施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學生體育教育工作;組織指導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競賽工作。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體育產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區體育產業統計工作。
(四)產業發展股。負責擬訂文化產業、體育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扶持、促進體育產業建設與發展,做好體育產業基地的申報、管理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集群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負責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專項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進全域旅遊。統籌和指導A級景區質量等評定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五)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核審批股、新聞出版股)。負責擬訂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政策措施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申報、核准、審批、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諮詢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負責依法負責對網路遊戲服務和電子遊戲機進行監管;協調、指導文藝演出、文化娛樂、網際網路文化、網路動漫、文化藝術品等市場監管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機構(含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組織實施旅遊行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旅遊設施標準、服務標準;負責旅行社、星級飯店和導遊員的管理工作及旅遊企事業單位的申辦、審核(初審)、報批、年檢(年審或星級飯店覆核)工作。指導旅遊市場秩序和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協調和督辦旅遊質量投訴。負責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和質量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文化和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監管出版活動、出版物內容、出版物發行單位、印刷業以及網際網路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負責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及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和涉外侵權的行政案件,打擊盜版活動。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的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對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大案要案的查處。負責全區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指導和監督“掃黃打非”工作。承擔區“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和華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