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人民代表大會

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審查和批准南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執行情況的報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山區人民代表大會
  • (3):討論、決定區內的重大事項
  • (5):選舉出席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6):聽取和審查區人大常委會
主要職權,常設機構,

主要職權

(3)討論、決定區內的重大事項;
(4)選舉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選舉區長、副區長,選舉區人民法院院長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5)選舉出席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6)聽取和審查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和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等。

常設機構

南山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1)負責區人大常委會及其黨組和主任會議決定事項及常委會領導交辦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2)負責區人大常委會機關文秘、人事、信訪、接待、財務及機關後勤工作;
(3)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及有關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
(4)負責選舉、代表聯絡和人事任免等工作;
(5)協調本機關工委及“一府兩院”辦公室的有關工作;
(6)辦理上級人大及區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南山區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
(1)對提請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進行技術審核、協調、修改;
(2)對上級人大下發的法律、法規草案組織徵求意見,並整理上報;
(3)對區人大常委會準備討論、決定有關法律問題的重大事項、議案、質詢案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5)組織開展對區司法機關及行政執法機關進行評議、執法檢查和工作視察;
(6)聯繫和了解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門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法令的情況,提出報告;
(7)承辦上級人大及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南山區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1)負責對區政府提交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草案進行審查並提出報告;
(2)負責對計畫、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初審,並對計畫、預算的部分變更提出審查意見;
(3)負責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本區財政經濟、城建、城管、資源環境、民政等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審查意見;
(4)負責組織開展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工作評議、視察和檢查;
(5)負責對本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及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調查研究,並提出初步意見;
(6)負責辦理有關財政、經濟、城建、城管、資源環境、民政等方面的議案;
(7)負責財經方面的宣傳報導和理論研究;
(8)承辦上級人大及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南山區人大常委會教育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1)負責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計畫生育、僑務等方面的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審查意見;
(2)負責組織開展對教育、科學、文化、衛生、計畫生育、僑務等職能部門進行工作評議、視察和檢查,促進有關法律、法規及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
(3)加強與教科文衛、計畫生育、僑務等部門的工作聯繫,協助做好區人大常委會聽取這些部門工作匯報的準備工作;
(4)辦理教科文衛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信訪和申訴案件;
(5)承辦上級人大及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南山區依法治區辦公室
(1)依法治區辦公室在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我區不同時期的工作任務,代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草擬依法治區的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或工作要點;
(2)對依法治區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及完成情況進行督促,組織檢查;
(3)對有關重要的執法問題進行協調;
(4)會同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開展執法檢查,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5)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區宣傳工作;
(6)對依法治區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供信息,提出建議,為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
(7)總結推廣依法治區的典型經驗;
(8)聯繫、指導區內各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9)組織開展依法治區工作的理論研究;
(10)承辦區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和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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