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專題史:南宋法制史》是2011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戴建國、郭東旭。
基本介紹
- 書名:南宋專題史:南宋法制史
- 作者:戴建國、郭東旭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年12月
- 頁數:325 頁
- 定價:6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01010259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南宋的法制在繼承北宋法制的基礎上於各個方面都有所完善和創新。南宋的法律體系主要由律、敕令格式、例組成。例的大量適用,反映了南宋為尋求更有效的法律手段,以解決日益紛雜的社會矛盾的努力。南宋還創製了便於檢索的條法事類體的法典。北宋太祖制定的“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的治國原則在南宋法制領域也得到了充分貫徹,迴避制、鞫讞分司制、翻異別勘制、越訴制、死刑覆奏制等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南宋在司法制度方面創立了不少影響後世法制的舉措。如公證書鋪的普遍開設和運作,對南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鄭興裔創製的《檢驗格目》,進一步完善了司法檢驗制度。宋慈撰寫的《洗冤集錄》,代表了南宋法醫學所取得的偉大成就。南宋是商品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調整民事關係的法律更加細密周備。南宋官員在司法實踐中形成了天理、國法、人情一體化理論,將情、理、法結合併用,使情、理、法的內涵更加豐富多彩,司法運行呈現出新的時代特色。
作者簡介
戴建國,1953年生。1982年春雲南大學歷史系畢業,先後於上海師範大學、四川大學獲歷史學碩士、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長、中國宋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主要從事宋史、中國法制史、歷史文獻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主要學術著作有《宋代法制初探》、《宋代刑法史研究》、《唐宋變革時期的法律與社會》。古籍整理成果有《慶元條法事類》、《全宋筆記》(常務主編)。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論文多篇。
郭東旭,1941年生,河北威縣人。1964年大學畢業。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河北大學歷史研究所副所長、宋史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宋代史和法制史的研究和教學。專著有《宋代法制研究》、《宋朝法律史論》、《宋代法律與社會》、《趙燕法文化研究》。主編《中國改革通史》(十卷本)綜合卷等多種,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論文60餘篇。
圖書目錄
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文庫總序
以杭州(臨安)為例還原一個真實的南宋(代序)
序言
導言
第一章 南宋的法律體系
第一節 南宋歷朝敕令格式的修纂
一、普通法法典的修纂
二、特別法法典的修纂
第二節 例的修纂
一、例的產生
二、例的編纂及其適用原則
第三節 條法事類的編纂
一、條法事類體編纂的緣起
二、《慶元條法事類》
三、《景定吏部條法總類》
第四節 法律適用原則
第二章 南宋的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節 主要罪名
一、十惡
二、侵犯官私財產罪
三、侵犯人身安全罪
四、官吏職務犯罪
五、妨害國家管理秩序罪
六、危害公共安全罪
七、誣告罪
第二節 刑罰體系
一、折杖法
二、主刑
三、從刑
第三節 刑罰執行制度
一、主刑之執行
二、從刑之執行
第三章 南宋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節 民事法律關係主體
一、唐宋社會變革中階級結構的變化
二、僱傭契約關係中展現的平等趨向
三、租佃契約關係中佃客法律地位的變化
第二節 財產所有權關係法
一、財產所有權的表現形態
二、財產所有權分化的主要表現
第四章 南宋的司法制度
第五章 南宋的法制理論與實踐
後記
編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