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經濟、信息化、國內外貿易、軍民融合、無線電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國家
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區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國內外貿易、軍民融合、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服務業結構調整,承擔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工作。
(二)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區戰略。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服務業、信息化、軍民融合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貫徹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區內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區工業、服務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鹽業、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參與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承辦年度工業、服務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按照投資許可權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上報、審批、核准、確認和登記備案監督。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六)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制定工業、服務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方案,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服務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服務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七)切實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工業、服務業經濟政策,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規模以下、限額以下企業培育工作。
(八)負責對全區工業、服務業企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汽車汽配、油氣化工、絲紡服裝產業集群和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型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服務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指導工業、服務業企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工業、服務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擬訂全區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規範性檔案及市場發展規劃。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意見。
(十一)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中實施的協調職責,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二)貫徹執行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十三)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指導商業信用建設,按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特許經營活動、特殊流通行業等的監督管理和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的監督檢查以及美容美髮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推動流通標準化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五)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技術進出品情況的統計工作。
(十六)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十七)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和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負責反傾銷案件信息統計工作。
(十八)參與制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參與指導外資併購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區內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九)按照責任分工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
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組織管理我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區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二十)牽頭負責全區會展業務的促進管理工作。管理我區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南充市高坪區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二十一)規劃全區開放平台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外向型經濟全面發展。
(二十二)規劃全區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二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繭絲綢管理的法規政策。擬訂全區繭絲綢行業國內外貿易的發展規劃,指導蠶桑綜合產品開發,協調繭絲綢行業貿、工、農產業化發展。
(二十四)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區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十五)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區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配合市級部門管理全區無線電頻譜資源和無線電
電磁環境保護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區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二十六)協調相關部門解決本系統企業改制遺留問題。
(二十七)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八)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的區委、區政府
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二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
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有關職責分工1.與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牽頭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參與促進會展業務發展,負責博覽事務,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會展活動。2.與區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管,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區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3.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電力管理職責。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區發改局承擔全區能源行業規劃職責,重點負責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能源發展總量平衡。區發改局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轉報。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4.與區農業農村局的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相關工作。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相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區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文秘、信息、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綜治信訪維穩、精神文明建設、精準脫貧、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編報本部門預決算,負責工業、服務業、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組織辦理議案提案。組織實施宣傳和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勞資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協調解決本系統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申報有關工作。負責系統幹部培訓、人才隊伍建設、技能人才培訓等工作。
安全環境與資源利用股
指導監督全區工業、服務業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勞動保護工作。研究擬定工業、服務業企業安全生產規章、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編制安全生產年度計畫、事故損失控制指標和考核指標,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的貫徹落實和安全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負責組織、協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核實處理。負責工業、服務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省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審查、論證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擬訂城區企業搬遷改造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搬遷改造企業土地增值收益中用於支持企業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提出完善搬遷改造政策及措施建議。負責節能監察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股(要素保障股)
負責擬訂工業、服務業和信息化產業準入條件,承擔重大課題調研。負責產業政策確認。承擔單位依法行政工作,以及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及備案工作。履行對單位的財務活動的審計監督。指導行業社會中介組織發展。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管,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負責實施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作業許可,依法查處違反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以及違反成品油市場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鹽業行業規劃、統計分析和監測鹽行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處理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國、省、市鹽業相關法律法規和食鹽專營政策。依法查處食鹽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食鹽供應應急預案,監督指導食鹽儲備。負責組織編制全區鹽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指導和推動全區鹽行業結構調整、技術進步。指導工業鹽生產經營企業建立生產、銷售記錄製度,協同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無標識或標識不清的鹽產品。推進食鹽生產經營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協同價格部門維護食鹽價格穩定。
規劃發展綜合股
牽頭編制工業、服務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推進工業、服務業、信息化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擬訂推進重要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全區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及重大產業布局的編制研究。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服務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服務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訂年度工業、服務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督促實施。負責工業、服務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指導工業、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負責大企業大集團和上市企業的培育。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編制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開展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基地建設工作。指導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負責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處理。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服務業、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區中小企業信用促進會、民營企業家協會的工作。承辦區工業、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工業、服務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推動企業完成扶貧目標任務。牽頭本系統招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目標產業的可行性報告,制定招商政策提交政府。負責推進本系統企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本系統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制定軍民融合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技術與投資股
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擬訂並組織本系統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工業、服務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負責組織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擬訂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組織企業申報國省市技術中心和國省市重大技術創新專項,並監督管理。牽頭推進工業設計。組織引入風險投資。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信息化推進與無線電管理股
負責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配合市級部門管理全區無線電頻譜資源和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區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
新一代信息技術、電子信息產業培育和產品製造、通信、大數據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負責協調電信、移動、聯通、鐵塔、長傳局及郵政等有關工作事項和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
市場運行股
負責擬訂城市商業網點、國內服務貿易、藥品流通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督促貫徹落實。負責匯總分析內貿行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推進相關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內貿行業統計、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推進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銜接。承擔對汽車流通、拍賣、租賃、
商業特許經營、舊貨流通、美容美髮等行業的監管任務。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區內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負責相關領域行政執法工作,規範
市場交易行為,推進商務誠信建設、質量建設。參與打擊商業欺詐。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
電商物流和對外貿易股
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規劃全區開放平台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重大項目建沒,推動外向型經濟全面發展。規劃全區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和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繭絲綢管理的法規政策。擬訂全區繭絲綢行業國內外貿易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蠶繭收購和繭絲綢發展協調工作。審核申報國家,省,市繭絲綢資金項目,並負責跟蹤項目落實及組織實施。掌握繭絲綢行業經營動態,指導協調繭絲綢行業實施品牌戰略,以及對外形象宣傳及各類展示展銷活動,指導繭絲綢相關協會工作。指導蠶桑綜合產品開發,協調繭絲綢行業貿、工、農產業化發展。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四川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