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口計生委

(一)貫徹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人口計生委
  • 地點:南充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主要職責數目:13
領導班子,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陽仁澤 黨組書記、主任 負責市人口計生委全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與信息科。
席雙全 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事科、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機關工會、婦代會、安全、信訪、維穩、精神文明工作。
王光華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 分管紀檢監察、協助主任分管宣傳教育科、機關黨建工作、委機關基建辦公室、負責處理委機關歷史遺留問題。
張曉光 黨組成員、指導所所長 協助主任分管科學技術科、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所、計畫生育藥品器械管理站。

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民政、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並逐步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擬訂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項目評審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監督實施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九)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計畫,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以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指導全市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救援項目的實施。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精神文明建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效能建設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負責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管理和指導。
(二)政策法規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建立有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發展動態監測、信息綜合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便民維權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協調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民政、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提出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的建議;指導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工作;指導全市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
(三)規劃財務與信息科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點檢查,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有關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財務監督,指導、檢查基層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基本建設項目;審核提出市級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四)宣傳教育科(人事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基層和所屬事業單位宣傳業務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國際合作項目的管理和指導;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規劃;負責委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五)科學技術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和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建議;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項目評審,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服務網路建設和藥具管理及發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開展出生缺陷預防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鑑定等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與生殖健康國際合作項目的管理和指導;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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