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局執法支隊

南京海事局執法支隊根據交通部海事局和江蘇海事局執法模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於2004年7月1日正式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海事局執法支隊
  • 成立時間:2004年7月1日
  • 所屬地區:南京
  • 所屬部門:南京海事局
內容介紹,組成部分,工作內容,

內容介紹

南京海事局執法支隊根據交通部海事局和江蘇海事局執法模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於2004年7月1日正式成立。為深化和完善執法管理模式,2007年8月,根據交通部海事局《關於完善海事執法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意見》要求和江蘇海事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南京海事局機構設定的批覆》的檔案精神,經局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將執法支隊設定為局動態執法派出機構,歸口管理4個執法大隊,分別為: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執法大隊。新的執法模式運行後,海事執法資源得到進一步整合,動態執法力度得到進一步加強,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有了明顯提升。

組成部分

執法支隊(包括4個執法大隊)現有職工145人,其中執法(管理)類人員48 人,支持保障(船員)類人員97人(在編船員58人,編外船員34人,編外其他人員5人)。現有職工中,中級職稱技術人員13人,高級職稱人員4人,分別占總數的8.97%和2.76%。配備海巡艇15艘,海事執法車1輛。

工作內容

執法支隊主要負責歸口管理海事動態執法工作,行使海事行政檢查權和處罰權及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主要職責包括:指揮、調度、督導執法大隊、海事處開展轄區水域海事動態執法工作;制定巡航檢查計畫,指揮、協調和檢查各水上執法大隊的水上巡航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通航管區的立體巡航檢查和定期全轄區巡航檢查。組織實施水上統一執法、專項整治和季節性安全管理等活動。組織開展水上動態專項執法行動;負責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管理工作,負責調查或參與調查許可權範圍內的水上交通事故;負責船舶海事簽證工作;負責渡口渡船、船舶超載等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超大型船、廢鋼船、軍事船舶等特種船舶的維護;負責船艇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局屬艇、躉船員調配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局轄區內通航環境、通航秩序。定期對轄區通航環境評估。監督轄區內水域岸線、航道、錨地、停泊區、作業區、水上服務區、橋區、渡運區、助航標誌、警示牌、泊位水深情況;組織實施重大海事行政許可(報備)事項的現場核查;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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