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棲霞區住房和建設局是南京市棲霞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棲霞區住房和建設局
- 隸屬: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黨務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老幹部工作;指導局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 |
政策法規科 | 負責監督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法治宣傳計畫,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推進依法行政;監督住房和建設領域行政審批事項行業管理,監督指導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等。 |
財務管理科 | 貫徹執行住房和建設行業財務審計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資金使用、預算資金執行情況;負責制訂住房和建設系統財務、內部審計、統計工作制度,負責局系統各項財務、審計、統計報表上報工作;對局屬事業單位財產、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完工進行工程、財務決算審計;負責組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上報工作;負責監管相關規費的收繳;負責局機關資產的賬務管理及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
綜合計畫科 | 負責全區城市建設計畫、項目的統籌管理、投資控制及審核把關工作;牽頭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任務計畫;協助編制城市規劃、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城建項目考核和投資控制,指導區、街項目儲備工作,牽頭組織編制下達城建項目儲備計畫;負責城建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組織區有關部門審批投資與財務決算工作;負責城建奮鬥目標管理和城建統計工作;負責城市精細化建設管理統籌推進工作。 |
招投標管理科 | 負責區級許可權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招投標事項備案、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投資限額以下小型建設工程(含征拆工程)的招投標監管工作。負責區級許可權範圍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招投標活動中投訴的處理。 |
建設管理科 | 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和重點工程、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初步設計、投資概算的初核管理,協助開展項目過程性投資控制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的移交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與人居環境改善;負責全區農村經濟困難戶危房改造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環境整治提升類項目(道路、立面、片區、河道岸線、架空桿管線、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風光帶、濱江風光帶等整治提升)計畫擬訂、可行性研究、項目儲備;統籌推進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專項工作;指導本系統內遊園綠地工程建設工作;協助開展過程性投資控制管理工作。 |
徵收管理科 | 負責編制全區房屋徵收安置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制定徵收項目補償細則;負責房屋前期調查、資金概算、風險評估、房源審批等工作;接受征(用)地單位的委託,組織轄區範圍內房屋徵收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監督檢查徵收協定簽訂和執行情況;負責被徵收房屋的拆除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房屋徵收資金管理和使用。 |
安置管理科 | 負責編制徵收安置房源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徵收項目安置房源申報、確認工作;負責徵收安置房源定購協定簽訂、資金審核撥付工作;監督徵收安置房源建設進度情況;負責對徵收安置房申購人的申請資料初審和上報核准工作;協助做好與徵收安置房申購人的資金結算工作。 |
住房保障科 | 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管理;負責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戶區改造的組織和管理;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資格審核和分配工作;負責住房保障貨幣補貼分配工作;負責徵收安置房申購資格審核工作;負責區級機關、區屬企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指導、覆核工作;負責開展人才安居工作。 |
房屋管理科 | 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工作,包括房屋使用、鑑定、建築幕牆以及危險房屋治理和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包括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經紀機構行業管理;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負責有關房屋遺留問題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國有公房及土地的公開招租工作。 |
物業管理科 | 擬訂區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並監督落實,負責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市場、相關主體和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轄區街道、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成員開展物業政策法規、操作實務和行業專題培訓;承擔指導全區宜居住區改造工作;受理轄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開展維修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工作;統籌負責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出新工作。 |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科 | 宣傳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區級立項的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級立項的房屋建築、市政工程及綠化園林質量安全指導監督和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市級優質工程和省級優質工程的推薦上報;負責牽頭管理各類工地現場,指導文明工地創建和市級文明工地推薦上報;接受市區安全生產部門的業務管理;負責全區建築節能和建設系統科技進步工作;負責推進綠色建築發展、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