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為南京市公安局派出機構,列區政府工作部門,承擔依法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職責。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原名高淳縣公安局,根據南京市委《關於印發〈南京市高淳區黨政機構設定〉的通知》 、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溧水、高淳縣公安局更名的批覆》而更名為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高淳縣鎮興路15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一領導、指揮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為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省公安廳及時提供重要信息,分 析、研究對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
(四)受理公民報警求助;組織實施偵查工作;處置重大 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依法承擔公安機關執行刑罰工作;負責區看守所、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承擔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負責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區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監督、管理全區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承擔全區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全區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公安督察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四)負責全區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專項經費等管理工作。
(十五)領導全區消防部隊建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對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公安分局內設10個執法勤務機構、3個綜合管理機構、1個選設機構、8個派出所和1個監管場所, 共23個正科級機構。根據工作需要部分執法勤務機構下設科、所、中隊,為副科級機構。
(一)執法勤務機構10個:
1、指揮室(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規劃、指導全區公安防控體系、指揮系統建設;負責 “110、119、122”公眾緊急電話報警和求助的受理;負責各類突發事件處置的先期指揮調度;負責分局新聞發布和輿情導 控工作;負責反恐怖工作;負責全區治安關卡建設及曰常工作 指導;負責全區110聯動單位的聯絡協調。負責全局情報信息 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及套用工作;負責分局重要會議的 會務工作;負責科技強警、機要、通信等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 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3、刑事偵查大隊(掛刑事科學技術室、禁毒大隊牌子,下設5箇中隊)
負責刑事偵查、禁毒工作;負責刑事科學工作等。
(1)一中隊(情報信息):負責警務平台刑偵模組的案件信息質量審核;及時主動地開展預警分析及串併案工作;負責全區刑事案件的勘查及相關鑑定工作。
(2)二中隊(辦案):負責全區批逮案件的辦理。
(3)三中隊(淳溪):負責淳溪鎮、水上派出所轄區刑事案件的偵查;負責全區禁毒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全 區涉毒案件;負責全區劇毒化學品及精神麻醉藥品的管理工作等。
(4)四中隊(山區):負責椏溪、東壩、漆橋、固城鎮轄區的刑事案件偵查。
(5)五中隊(圩區):負責陽江、磚牆、古柏鎮轄區的刑事案件偵查。
4、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下設2箇中隊):
負責全區經濟犯罪的防範和偵查工作,組織偵破跨區域經濟案件。
(1)一中隊(情報信息):負責涉嫌單位(人員)信息的採集;負責經濟犯罪信息的收集、預警分析,負責大隊各類台帳的建立和保管以及接待報警等工作。
(2)二中隊(偵查):負責全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以及危害稅收征管罪的偵查、審查和移訴工作;負責全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欺罪的偵查、審查和移訴工作。
5、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下設4個科室、8箇中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1)政秘科:負責文秘、考核、後勤、法制等事務。
(2)事故處理科:負責全區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減少和預防交通事故的方案、措施供領導決策。
(3)秩序管理科:負責路政管理、審核交通違章和治安案件的處罰;負責停車場點和交通設施的管理。
(4)車輛管理所:負責全區機動車輛及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5)交警中隊(淳溪、古柏、雙牌石、固城、東壩、椏溪、陽江、磚牆8箇中隊):維護道路交通、治安秩序;負責全區治安卡口查控堵截工作。
6、治安管理大隊(掛爆炸危險品監管大隊牌子,下設2箇中隊)
負責治安管理;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 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1)一中隊(綜合監管):監管全區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 物品,負責全區社會公共安全和行業場所治安管理,負責全區犬類管理工作。
(2)二中隊(辦案):組織、指導、監督,直接承辦治安部門受理、管轄的刑事案件。
7、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基礎信息和情報信息的採集和掌握,預防和處置各類不安定事端;監督指導機關、團 體、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查處由公安機關管轄的重大責任事故等案件;指導單位保衛組織和護衛隊伍建設;負責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的審批。
8、人口管理大隊(掛出入境管理大隊牌子)
負責全區人口管理工作;指導戶籍登記、遷移以及邊境通行證簽發和居民身份證發放、管理;協助門(樓)牌編制管理;指導小區警務工作的開展;協調指導和實施對涉穩重點人員的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各類涉穩重點人員的動態情況分析;負責全區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證件和來寧境外人員簽證(簽注)的受理、審批、發證工作;負責對轄區常住境外人員、僑民的日常管理;蒐集和歸口掌握全區涉外情報信息。
9、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組織全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衛工作;開展並組織實施網際網路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開展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開展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技術偵察工作。
10、巡特警大隊
負責處置暴亂、騷亂事件的攻堅、突擊任務;參與處置恐怖犯罪事件;參與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參與處置重大治 安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擔負巡邏勤務任務及其它應當由公安特警隊承擔的特殊任務。
(二)綜合管理機構3個:
1、政治工作室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及全區見義勇為工作;負責對內、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民警隊伍建設;負責分局黨建、工、青、婦等日常工作。
2、法制大隊
擬定或審核有關執法規範性檔案;指導、檢查公安執法工作,主管內部執法監督;制定執法質量考評辦法、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國家賠償及有關聽證等工作。
3、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區公安機關後勤、警務保障和經費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公安裝備、被裝管理工作。
(三)選設機構1個:
1、水上警察大隊(加掛水上派出所牌子)
負責全區水上社會治安管理,預防和制止水上違法犯罪活 動;管理各類船舶,負責船舶登記、發放船舶戶口簿、船戶牌和船民證。
(四)派出所及監管場所9個
1、派出機構8個(淳溪派出所、古柏派出所、陽江派出所、雙牌石派出所、東壩派出所、椏溪派出所、固城派出所、磚牆派出所)。
負責轄區治安管理,維護轄區的治安穩定;負責對轄區實有人口管理和情報信息工作;負責轄區巡邏防控和小區警務建設;指導轄區內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元元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通過日常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查破刑事案件,保護犯罪現場,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案件等。
2、監管場所1個
高淳區看守所(掛高淳區拘留所、高淳分局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對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各類犯罪嫌疑人和司法拘留、治安、行政拘留人員的監管工作,防止發生暴獄、行兇、脫逃、自殺等事故;負責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政策法制和前途教育,組織開展獄中政治攻勢,督促認罪伏法,坦白檢舉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對已判處刑罰的罪犯押送投改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監察室,與警務督察大隊、審計科、信訪室合署,承擔警務督察工作、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審計工作、公安信訪工作職責。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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