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局級,公益一類,負責項目立項後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科研管理工作等。
根據市編委《關於改組成立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的通知》,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南京重大路橋建設指揮部基礎上改組成立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簡稱“市公建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局級,公益一類。市公建中心承擔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集中代建組織工作,包括政府資金足額保障的無收益的公益類項目,不具備吸引社會投資條件、政府作為唯一投資主體或政府控股的有一定收益的公益類項目和政府指定的重點項目。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負責項目立項後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科研管理工作;受委託參與項目的立項申報,提供技術支持;
(三)承擔市域範圍內過江橋樑(隧道)項目的代建組織工作;
(四)承擔新建國道幹線公路、高速公路及綜合交通樞紐項目的代建組織工作;
(五)承擔科、教、文、衛、體、政法、民政、人防等社會事業領域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組織工作;
(六)承擔新建城市道路(隧橋)、園林綠化、公交場站等項目的代建組織工作;
(七)承擔軌道建設項目中與公路建設結合緊密的軌道項目和建設集中期部分項目的代建組織工作;
(八)組織或會同組織做好所建項目竣(交)工驗收工作及驗收合格後的交付工作;
(九)受委託承擔所建項目使用後的大中修組織工作;
(十)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