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縣民政局是南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之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副局長廖軍。地址:南丹縣民政路00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丹縣民政局
- 辦公地址:南丹縣民政路001號
- 性質:行政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全縣民政工作。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無業務主管單位的全縣性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三)牽頭擬定全縣社會救助(不含醫療救助)政策、標準;健全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城鄉低收入居民家庭救助工作;開展全縣低收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基層政權、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民主政治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擬定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辦法;指導鄉(鎮)、村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地名管理,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組織和實施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
(六)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福利機構管理和福利彩票發行工作,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老年人、特困人員、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生活及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全縣收養登記工作。
(七)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縣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公墓建設和管理、生態安葬及殯儀館建設和管理,負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依法辦理本縣轄區內婚姻登記工作,統籌做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優撫、安置、雙擁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醫療救助職責劃入縣醫療保障局;救災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縣民政局應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促進全縣慈善組織和慈善事業發展,強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困境兒童保障等工作,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承擔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領導分工
南丹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梁文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股、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規劃財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