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臨時章程

《協會臨時章程》是馬克思寫於1864年10月21~27日,收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協會臨時章程
  • 作者:馬克思
  • 作品出處: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這是繼《共產黨宜言》之後,馬克思為世界無產階級政黨制定的又一個黨綱。它精闢地表述馬克思主義關於權利義務的學說。第一,“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工人階級革命鬥爭的最終目標是要消滅階級統治和階級特權,因而在法律上的要求是爭取平等的權利和平等的義務;反對一切形式的特權。與此相反,資產階級和其他剝削階級法律的目的都是維護其階級的特權。第二,“一個人有責任不僅為自己本人,而且為每一個履行自己義務的人要求人權和公民權。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章程》明確地提出,在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中,每個公民既是權利的承擔者又是義務的承擔者;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應的,享有多大的權利,就應當負有多大的義務。這一原理,表明了馬克思主義人權觀與資本主義人權觀的一個根本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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