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縣統計局是卓尼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卓尼縣統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卓尼縣統計局
- 上級單位:卓尼縣人民政府
歷史沿革,內設機構,主要職能,
歷史沿革
卓尼縣統計局自1980年恢復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統計部門的業務指導下,不斷發展壯大,自身隊伍得到了不斷的發展,現已擁有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農村經濟統計、工業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社會消費品統計、勞動統計和能源統計七個專業,各專業分別承擔著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任務。並於2006年成立卓尼縣城鄉社會經濟調查隊,承擔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純收入兩項調查任務。
卓尼縣統計局位於卓尼縣人民政府統辦樓402室,擁有辦公室4間,辦公面積180平方米,下屬卓尼縣城鄉社會經濟調查隊,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綜合業務股和信息與計算中心3個股室。現有幹部職工22人,其中:業務人員18人,占總人數的81.8%。
內設機構
縣統計局內設機構1個"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統一承擔現有行政職能無法承擔的大量社會經濟調查任務。具體業務工作:分綜合、社會科技統計;農村統計;工交財貿統計;城市住戶調查統計;統計執法檢查及計算機管理。
主要職能
1.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完成國家與地方政府確定地統計調查任務。
2.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和五年一次的經濟普查、人口抽樣和投入產出調查。
3.組織開展城市住戶和農村住戶調查、農產量、農村固定資產,抽樣調查,物價調查等。
4.是蒐集、整理、計算全縣農業、工業、建築業、商貿、固定資產投資、勞動工資等基本統計資料,以及核算全縣生產總值。
5.是審定,管理提供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資料。
6.是負責《統計法》在全縣的貫徹執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7.是組織開展統計諮詢服務,對全縣的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評估、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