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邊戶”是指一方為農村居民、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夫婦。
半邊戶一詞出現在上個世紀的八十和九十年代。它的解釋是:在一個家庭中,一個男人在單位工作,吃著“皇糧”,而女人在農村種著“責任田”,當農民,他的子女一般也在農村,對這樣的家庭,社會上當時稱為“半邊戶”。由於半邊戶家庭配偶雙方面領著不同的體制待遇,特別是在待遇較好的一方,對這一稱謂多少都存在著一種低人一等的看法。
為完善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簡稱“農村獎勵扶助制度”),經國務院同意,從2011年開始,將一方為農村居民、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夫婦(簡稱“半邊戶”)中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一方,納入農村獎勵扶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