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時區計時法

半時區計時法,即不採用本國所在的中央經線為標準,而是以與中央經線相差7.5度的經線作為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半時區計時法 
  • 性質:區時制度
世界上採用半時區的國家不在少數,例如伊朗的東3.5區,阿富汗的東4.5區,印度、尼泊爾、斯里蘭卡的東5.5區,緬甸的東6.5區,澳大利亞中部的東9.5區,加拿大紐芬蘭島的西3.5區和委內瑞拉的西4.5區等。
世界各國普遍採用以時區為單位的標準時間,在符合國際時區劃分的前提下,各國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主決定本國標準時間。
國家授時中心相關人員表示,目前國際上並沒有對各國時區進行統一規定的機構,不少國家也因各種各樣的原因對本國時區進行過更改。
2011年,美屬薩摩亞群島更改時區,提前了整整一天,以便更好地與鄰國紐西蘭和澳大利亞交流。
2007年,委內瑞拉決定將時鐘回撥半個小時,因為時任總統查維茲希望國民能獲得“更多的日出”。委內瑞拉如今是唯一一個比格林尼治標準時間晚4個半小時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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