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溴二苯醚

十溴二苯醚

十溴二苯醚,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化學式為C12Br10O,是一種廣譜、高效、添加型阻燃劑,具有添加量少、阻燃性強、熱穩定性高的特點,廣泛適用於橡膠、紡織、電子、塑膠等行業。

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十溴二苯醚在3類致癌物清單中。

2022年,《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對附屬檔案A作出如下修正,十溴二苯醚為新增16種POPs之一。12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修正《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屬檔案A第一部分,將商用十溴二苯醚中的十溴二苯醚(BDE-209)列入其中,並對商用十溴二苯醚的生產和使用給予特定豁免。按照《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有關規定,《修正案》自2023年6月6日起對中國生效。

十溴二苯醚已列入中國《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溴二苯醚
  • 外文名:Decabromodiphenyl oxide
  • 別名:十溴聯苯醚
  • 化學式:C12Br10O
  • 分子量:959.168
  • CAS登錄號:1163-19-5
  • EINECS登錄號:214-604-9
  • 熔點:304 至 309 ℃
  • 沸點:425 ℃
  • 密度:3.25 g/cm
  • 外觀:白色或淡黃色粉末
  • 閃點:-12 ℃
  • 安全性描述:S36/37;S60;S61;S62
  • 危險性描述:R20/21/22
  • MDL號:MFCD00000059
  • RTECS號:KN3525000
  • BRN號:2188438
  • PubChem號:24860705
理化性質,分子結構數據,計算化學數據,毒理學數據,用途,急救措施,安全信息,安全術語,風險術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

理化性質

密度:3.25g/cm
熔點:304-309ºC
沸點:425ºC
閃點:-12ºC
外觀:白色或淡黃色粉末
溶解性:幾乎不溶於所有溶劑

分子結構數據

摩爾折射率:129.59
摩爾體積(cm/mol):321.8
等張比容(90.2K):903.3
表面張力(dyne/cm): 62.0
極化率(10cm):51.37

計算化學數據

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10.4
氫鍵供體數量:0
氫鍵受體數量:1
可旋轉化學鍵數量:2
互變異構體數量:0
拓撲分子極性表面積:9.2
重原子數量:23
表面電荷:0
複雜度:345
同位素原子數量:0
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共價鍵單元數量:1

毒理學數據

1、急性毒性
大鼠口徑LD50:500mg/kg
大鼠塗在皮膚LD:>3mg/kg
2、致腫瘤性
大鼠口經TDLo:1092gm/kg/2Y-C
3、生殖毒性
大鼠生殖毒性試驗TDLo:口徑,母鼠懷孕後6-15天,100mg/kg。

用途

十溴二苯醚是一種廣譜、高效、添加型阻燃劑,具有添加量少、阻燃性強、熱穩定性高的特點,廣泛適用於橡膠、紡織、電子、塑膠等行業。

急救措施

食入:尋求醫療救護。洗臉漱口水。
吸入:從接觸到新鮮的空氣立即刪除。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尋求醫療救護。
皮膚:尋求醫療救護。沖洗皮膚用大量肥皂和水至少15分鐘並脫去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眼睛:立即沖洗眼睛,用大量的水沖洗至少15分鐘,偶爾提起上下眼瞼。尋求醫療救護。

安全信息

安全術語

S36/37: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and gloves.
穿戴適當的防護服和手套。
S60:This material and its container must be disposed of as hazardous waste.
該物質及其容器須作為危險性廢料處置。
S61:Avoid release to the environment. Refer to special instructions / safety data sheets.
避免釋放至環境中。參考特別說明/安全數據說明書。
S62:If swallowed, do not induce vomitting; seek medical advice immediately and show this container or label.
若吞食,切勿催吐;立即求醫,並出示其容器或標籤。

風險術語

R20/21/22Harmful by inhalation, in contact with skin and if swallowed.
吸入、皮膚接觸及吞食有害。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中關於十溴二苯醚的規定:
1.禁止生產或加工使用(以下用途除外)。
(1)需具備阻燃特點的紡織產品(不包括服裝和玩具);
(2)塑膠外殼的添加劑及用於家用取暖電器、熨斗、風扇、浸入式加熱器的部件,包含或直接接觸電器零件,或需要遵守阻燃標準,按該零件重量算密度低於10%;
(3)用於建築絕緣的聚氨酯泡沫塑膠;
(4)以上三類用途的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將十溴二苯醚用於上述用途生產的企業,應當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3.進口或出口十溴二苯醚,被納入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的,應辦理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進出口。
4.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報廢棄的,或者有關部門依法收繳或接收且需要銷毀的十溴二苯醚,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判定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實施環境管理。
5.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中涉及十溴二苯醚生產或使用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保證持續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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