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會

十會,教義名數。亦稱“十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會
  • 別名:十對
  • 記載:《華嚴經》
華嚴宗用十對概念概括《華嚴經》理論以及一切事物和現象,是組成“十玄門”的重要內容。據《華嚴一乘十玄門》,“一一之門(指十玄門)皆復具十會”:(1)“教義”,“教”是佛教的各種說教、法門,“義”是與各種法門相應的義理。(2)“理事”,“實即是理,相彰即是事”,“理”是真實的本體,“事”是表現“理”的現象。就佛法而言,“理”是佛教的“義理”,“事”是表述義理的經文,它們的關係是“即事是理”。(3)“解行”,“相顯為行,契窮後際為解”,“行”是修行實踐,“解”是不脫離“行”的契證。(4)“因果”,“修相為因,契窮為果”,具體講,“因”指普賢菩薩行,“果”指成佛,達到佛的境界。(5)“人法”,“文殊顯其妙慧,普賢彰其稱周,明人即法也”。文殊菩薩代表佛的智慧,普賢菩薩顯示佛的教化,從他們(人)那裡即可見到佛“法”,故曰“人即法也”。(6)“分齊境位”,“參而不雜,各住分位,即分齊境位”。“分齊”指範圍、界限,“境位”指所處位置。各種修行階位、法門以及現象雖然相互融通,但又能各自保持自己的特點,這是“法界緣起”中諸法的特點。(7)“法智師弟”,“開發為師,相成即弟子”,以佛法教導啟悟人者是師父,遵師之教而修行者為弟子。(8)“主伴依正”,“舉一為主,餘即是伴,主以為正,伴即是依”。在一切現象中,一種現象為主,其餘一切均為伴,主和伴並無固定,可以互為依正。(9)“逆順體用”,“體”指真如本體,“用”指真如的表現、作用。這是講“成壞義也”。(10)“隨生根欲性”,“隨緣常應也”。如月亮“此方見滿,餘方見半,而月實無虛盈”。以此說明“常增減而常無增減,以同時相應”。所述“十會”,是為了論證“法界緣起”。法藏《華嚴經旨歸》亦講“十對”,但名目、次序及解釋有不同。認為“然此十對,同時相應,成一緣起,無礙熔融,隨有一處,即具一切”。在以“十對”為“十玄門”中每門的內容時,以“十對”說明“法界緣起”方面,各書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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