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十堰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十堰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民健康政策,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縣(市、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協調推進健康十堰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務、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開展相關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擬定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市內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加強行風建設,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措施。
(九)負責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健康扶貧工程相關工作。
(十)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在全市召開的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實施全市中醫藥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組織實施國家、省中醫藥技術標準、服務標準,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推動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十二)歸口管理市計畫生育協會。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要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十堰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定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十堰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與十堰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6.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十堰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十政發〔2017〕18號)精神執行。

內設機構

根據十辦文〔2019〕36號檔案規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查、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安全生產和信訪等工作。組織協調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人事科。擬定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擬定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負責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三)規劃科。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務、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全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定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和指導全市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並落實全省大型醫用裝備配備管理辦法和標準。負責衛生健康行業統計調查制度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全市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綜合協調衛生援疆援藏工作、南水北調對口協作工作。
(四)財務科。擬定全市衛生健康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行業財務會計培訓和指導,負責衛生貸款項目組織實施。
(五)法規科。負責綜合性衛生健康政策研究並組織分析、評估。擬定全市衛生健康巨觀政策與改革發展措施。組織全市衛生健康領域法治政府建設。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衛生健康依法行政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六)健康十堰建設辦公室(十堰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健康十堰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定健康十堰建設重大政策、任務、措施並督促實施。擬定全市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組織開展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科學普及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擬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改水改廁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水質監測工作。負責衛生城市、衛生城鎮、衛生鄉村、衛生先進單位的建設和考核工作。指導開展除“四害”等民眾除害防病活動。
(七)疾病預防控制科。擬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全市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相關具體工作。
(八)醫政科(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辦公室)。擬定全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國防動員醫療衛生工作。
(九)基層指導科。承擔綜合管理基層衛生健康相關工作,擬定有關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和開展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科)。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醫學救援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會議與重大醫療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擬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做好國家、省食品安全標準貫徹實施和追蹤評價。協調推進營養健康工作。
(十一)藥物政策科。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指導合理用藥。
(十二)老齡健康科。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擬定全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齡化國情教育活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氛圍。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婦幼健康科。擬定婦幼衛生健康政策、地方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四)中醫藥管理科(對外使用“十堰市中醫藥管理局”)。擬定全市中醫藥發展規劃、綜合性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中醫科技創新體制建設,組織實施中醫科技項目評審驗收及成果推廣。組織對傳統中醫藥理論、醫術、秘方、驗方的整理和總結推廣。負責中醫藥人才培訓和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師承教育等工作。負責全市中醫醫療機構、人員、技術的監督管理、中醫醫療護理質量管理、中醫機構藥事監管工作,協調中醫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五)人口政策科。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和措施。
(十六)宣傳科。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黨的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承擔黨組的日常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二級巡視員:曹博
主任:潘雲峰
黨組副書記:王斌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監察組組長:郭軍
副主任、黨組成員:嚴彬
副主任、黨組成員:張芳華
副主任、黨組成員,十堰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黨委書記:易衛兵
黨組成員:袁勝浩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婦幼健康科被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婦女聯合會授予“湖北省親職教育先進集體”稱號。
2020年3月29日,被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2019年度十堰市投資項目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9月21日,獲得“湖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0年11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評為擁軍優屬先進單位、擁政愛民先進單位。
2022年9月,榮獲湖北省一等功公務員集體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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