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地方官

十六地方官,唐吐蕃官名,又譯稱“十岑”。指吐蕃“四如”或“五如” (“如”即軍事行政單位“翼”)中每如所設的16個地方官,即16域本。如伍如的16地方官是:堆隆、隆雪、墨竹、當雪、薩凱、熱卡夏、帕蘭、恩蘭、昌域、衛岱、塞丘雪、冒波、嫩隆巴、桑、查絨及彭域。其他各如均有此種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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