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

十二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於1984年10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的主要議題是學習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決定,討論紀律檢查工作如何保證中央決定貫徹執行的問題。出席這次全會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17人。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紀檢組長77人,列席了會議。軍委紀委書記和委員也列席了會議。王鶴壽主持會議。胡耀邦、陳雲向會議提出了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做好紀律檢查工作的指導思想。黃克誠對開好這次會議提出了重要意見。全會一致擁護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與會同志深信,這一決定的實行必將推動我國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對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有深遠的歷史意義。會議一致擁護關於召開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決定。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委常委會提交的《加強紀律檢查工作,保證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的報告。會議認為,進行經濟體制改革,必須有好的黨風,嚴明的黨紀。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一起抓,防止和反對不正之風。紀律檢查機關要研究新情況,適應新情況,進行本身的改革,努力把工作做好,支持和保證全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全會還討論了《關於加強紀檢機關建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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