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原則
計畫編制一個綜合的產業分類系統,需要一個一致的基本概念框架結構。加拿大統計局、墨西哥INEGI和美國經濟分類計畫編制委員會(ECPC)同意按照以下主要原則開發一個適用的統一分類系統:
· 使用產業統計數據,要求同時使用投人和產出的信息。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MCS)應該符合以生產為基礎的經濟概念,例如,像生產貨物或服務過程的產業應該歸在一類。
[①美國和加拿大標準產業分類聯合研究結果發表了兩篇論文,一篇是覆蓋美國的標準產業分類體系,另一篇是加拿大的標準產業分類體系。美國的報告就是上述的第一個報告,題目為“美國標準產業分類中使用的經濟概念”;加拿大的報告題目為“標準產業分類的基本概念”,在加拿大統計發表。經濟分類計畫編制委員會(ECPC)發表的第二篇報告題目為“差異指數:支撐產業分類的定量工具”,評價美國產業的新“差異指數”。]
· 各國統計系統應該蒐集生產方面的數據,以滿足市場為基礎的需要或依據經濟信息分組的要求。每個國家都同意改進商品分類系統,包括海關合作委員會協調系統和聯合國主要產品臨時分類系統。
· 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MCS)的長期目標應該是為經濟分類實施以生產為基礎的框架。該框架將在1997年開始使用,隨後對現有的產業條目進行校訂。
· 任何新的分類體系都應包括開發以下分類內容:(1)新出現的產業,(2)一般服務業,(3)從事高技術生產的產業。②
· 時間序列數據的連續性應儘可能維持在一定程度範圍內,但必須要考慮經濟的變化和用戶需要的逐漸發展。考慮與分類各部分之間相關的建議,只要它們合理且與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AICS)的長期目標相一致。
· 參與國的統計機構同意對他們現有的產業定義重新進行詳細研究,確定現有的三個系統間有什麼不同,並向共同點靠攏,逐步接受從生產角度出發的新的分類系統。
· 參與國同意償試開發將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MCS)和目前聯合國制定的所有經濟活動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ISIC,第三版)在兩位碼水平上兼容。
· 當要求分類改變以滿足國際比較時,這些變化應以國家為方向,或者每一個參與國家現有的分類定義非常符合以生產定位的概念。
美國經濟分類計畫編制委員會(ECPC)下設七個分會:包括農業;礦產業和製造業;建築業;銷售網路;金融、保險和房地產業;經營和個人服務業;衛生、社會保障和公共管理業分會。人員由經濟學家、統計學家和代表l 9個聯邦政府機構的分類專家組成,這些機構在他們工作中經常使用標準產業分類。同時,經濟分類計畫編制委員會(ECPC)還建立了美國協調委員會,協調各分會與墨西哥INEGI和加拿大統計局之間的工作。
產業結構協定
美國經濟分類計畫編制委員會分委會和墨西哥INEGI、加拿大統計局的代表經過一系列會議協商,開發了提議的北美產業分類體系結構框架。考慮接受來自所有三個國家提出單個產業的建議,只要他們建議的產業滿足整個產業系統從生產角度定義的概念。當各分會考慮並同意北美產業分類體系的大類分組後,美國經濟分類計畫編制委員會發表建議這些大類中所包括的產業。在1995年5月至12月期間,共同參與的統計辦公室共開發和通過了31個獨立的協定。每個協定對門類及門類中所包括的產業進行描述:略述了分類的局限性與約束;敘述了NMCS產業與聯合國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ISIC,版本3);分另IJ總結了各自國家分類系統的變化。
[ ②“高技術”包括電子原件、通信設備、計算機及輔助設備、計算機軟體、醫療設備和新材料。高技術產業包括上述內容,但並不僅僅局限於上述內容。]
例如協定18,覆蓋了NAICS門類51“信息業”。“信息業”門類是從SIC的 D部門“製造業”、E部門“運輸、通信、電、氣和衛生服務業”及I部門“服務業”中提取的產業。在NMCS信息門類中20個新的產業是新產生的,包括:
· 在出版業大類(511)中資料庫和名錄出版業是一個5位編碼分層的新產業。
. NAICS中的軟體出版商產業是從SIC7372產業“打包軟體”部分中建立的。
· 在大類(512)“動畫和聲音錄製業”中建立了11個5位編碼和6位編碼層的產業。
· 在大類(513)“廣播和電訊業”中建立了11個5位編碼和6位編碼分層的產業。
單項協定由五個小組各自的國家主管當局核准,第一項協定(三項協定之一)(關於單一門類——金融和保險業)開始於1995年5月19日,於1995年12月13日最終通過。如果協定被核准,預算管理辦公室(OMB)在聯邦登記雜誌上發表建議這些門類和大類中所包括的產業,並徵求公眾的意見。在1995年5月至1996年11月共發布了5個通告,連同1996年12月20日發布的最終徵求意見稿。(管理和預算辦公室收到大約400份關於提議的新的分類體系意見,大部分意見是建議在NMCS中增加產業分類,或更改產業名稱。
經濟分類計畫委員會(ECPC)向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遞交NAICS最終提議稿,該稿是以聯邦登記雜誌(1996年11月5日)最後發表的提議稿為藍本。一般,OMB接受ECPC的推薦提議,只是有許多較小的例外。這些不予接受的小方面主要是對特別行業重新命名或重新編碼。然而,在NMCS製造業門類的大類337“家具及其相關產品製造業”的修訂是為了強調按家具劃分類型,而不是按材料劃分的家具製造產品。
實施計畫
三個國家設計了新的產業分類體系後,面臨著如何實施這套體系的任務。延期使用只能惡化原有系統固有的問題,所以參加NMCS設計人員決定一定要儘快套用NAICS。
普查局同意1997年經濟普查開始執行新的分類體系,預定普查開始收集數據的日期距NMCS最終批准不到一年的時間。③普查局計畫在1999年初使用 NMCS體系發表新的一般統計進度數據。從1999年第二季度開始發表只使用 NMCS產業分類的地理區域報告和專業系列報告。最後,計畫在2000年3月發表聯接分類關係表,使用戶將NMCS的統計與使用SIC編碼發表的數據建立聯繫。
[③經濟分析局BEA和勞工統計局BIN也計畫儘快執行NAICS;BEA最初發表的數據將是1997年國外直接投資基準調查(1999年度收集數據),而BIN於2002年開始公布依據 NAICS為基礎的數據(2001年度就業和工資報告)。]
1997年經濟普查有幾項內容是不轉換到NAICS,其中包括:邊遠地區(波多黎各,關島和美國維京群島)的經濟普查,商品流量調查,汽車存量和使用調查。普查局常規經濟調查項目,如1998年年度製造業調查(計畫2000年3月使用NMCS發表數據),月度批發業和零售貿易業調查(均計畫在2001年),1999年年度資本支出調查(2001年2月),季度金融報告(2001年3月,發表2000年第四季度報告)等在1997年普查後均要開始使用NMCS分類。
SIC和NMCS的比較
標準產業分類體系(SIC)回顧
從50年前最初建立SIC以來一直定期修訂該體系規則。SIC最近的修訂是在1987年,當時修訂該系統是為了識別高科技產業,特別是那些包括計算機和其它電子設備的產業。這些修訂在很大程度上並未改變,這是因為當更新分類體系的詳細內容時偏離了SIC規則的核心特徵——SIC使用的產業分類規則以生產和市場混和定位為基礎(例如,商品或服務同時使用,為了一些目的屬於一類或一起使用)的分類。1997年“版”經過全面努力改變了所有這些問題,為北美自由貿易領域建立了一套統一的分類體系,依據使用同一生產加工過程的產業分組。
新的門類
新體系的建立(在31個產業結構協定中)將產業組成20個主要的門類,與SIC體系的主要分組相比增長了一倍。④許多“新”的門類可作為舊的SIC版本類似或改進的門類:例如,NMCS的農業(門類11),礦產業(門類21)和建築業(門類23)實際上分別與SIC的農業(A部門),礦產業(B部門)和建築業(c部門)分類範圍是一樣的。
當然在其它一些領域有一些重要的變化。在NMCS中,舊的金融、保險和房地產部門(H)被分成金融保險業(52)門類與房地產和租賃業(53)門類;批發貿易業(43)和零售貿易業(4445)被重新定義。最大的變化是SIC的服務業I部門,在 NMCS下將服務業I部門的產業分解到8個新的門類,其中所包括的4個(教育服務業;衛生保健和社會保障業;藝術、文娛演出和娛樂業;除公共管理外的其它服務業)服務業是完全從以前的服務部門中取過來的。
NMCS門類對應的SIC部門見下表:
[④SIC編碼分類產業有10種部門(A—J),第11種部門(K)用於不能分類的基層單位。]
表3一l NMCS門類及與之對應的SIC部門
NAICS 編碼
| NAICS門類
| SIC編 碼
| SIC最大分配限度的部門
|
11
| 農業,林業、守獵業和漁業(農業 普查由農業部實施)
| A
| 農業、林業和漁業
|
21
| 礦產業
| B
| 礦物產業
|
22
| 公用事業
| E
| 運輸、通訊和公共事業
|
23
| 建築業
| C
| 建築產業
|
3133
| 製造業
| D
| 製造業
|
42
| 批發貿易業
| F
| 批發貿易業
|
4445
| 零售貿易業
| G
| 零售貿易業
|
4849
| 大型旅客航空運輸和所有鐵路運輸業
| E
| 運輸、通信和公共事業
|
| | D
| 製造業
|
51
| 信息業
| E
| 運輸、通信和公共事業
|
| | I
| 服務產業
|
52
| 金融、保險業(經濟普查不包括 基金和信貸業)
| H
| 金融、保險和房地產業
|
53
| 房地產和租賃業
| H
| 金融、保險和房地產業
|
| | I
| 服務產業
|
54
| 專業、科學和技術服務業(經選 普查不包括風景建築和獸醫服 務業)
| I
| 服務產業
|
55
| 公司和企業管理業
| | 所有部門的部分
|
56
| 服務業(經濟普查不包括景觀美
| I
| 服務產業
|
| 化服務業)
| E
| 運輸、通信和公共事業
|
61
| 學、中學、院校和專業學校)
| I
| 服務產業
|
62
| 衛生保健和社會保障業
| I
| 服務產業
|
71
| 藝術、文娛演出和娛樂業
| I
| 服務產業
|
| | G
| |
72
| 住宿和飲食服務業
| I
| 服務產業
|
81
| 查不包括寵物照管;惹工、政治 和宗教組織;以及私人住戶)
| I
| 服務產業
|
93
| 查,沒有按S黧S或IC系統分 類的現成數據)
| J
| 公共管理業
|
NMCS不僅成倍增加了門類/部門的數量,而且也增加了定義的產業數量,從美國經濟的SIC的1004個產業增加到1170個產業。新體系定義了350多個以前未單獨定義的新產業(包括250個新的服務產業),重新修訂了330多個產業的範圍。在NMCS中,定義的1170個總產業中的473個(占總量的403%)仍然代表製造業。
北美產業分類體系的編碼規則
SIC編碼使用4位編碼體系,其中前2位編碼確認主要分組,第3位碼代表產業分組,第4位編碼代表特殊產業。普查局按照5位和7位碼分層的產品分類編碼形式開發了普查局對SIC補充編碼,使其能夠套用到SIC編碼中的特殊產品。在服務業(或非產品生產)門類中還建立了6位編碼分層“經營種類”。
NAICS計畫制定者決定新體系的前二個特性應該是指明門類(在NMCS中。術語“門類sector'’代替用於1987年SIC的“部門division")。他們也想到,如果編碼系統的第一個特性嚴格限制在SIC中9或10個門類的數量,那么現代經濟如此複雜不能充分說明情況。因此,NMCS使用6位編碼分層,其中前2位指明門類,第3位指明大類,第4位中類,第5位碼是NAICS的小類。第5位碼的產業分層是最詳細的產業分層,它可以用於所有三個參與國家的經濟數據比較。第6位碼確認指定國家的產業——在NAICS中,美國有695個這樣的產業,例如,具有6位碼層次的分類限於美國。其結構見下面的說明:
NAICS分層
| NMCS編碼
| 描述(種類)
|
門類
| 72
| 住宿和飲食
|
大類(子門類)
| 722
| 食品服務和飲酒店
|
中類(產業分組)
| 7222
| 有限服務飯店
|
小類(產業)
| 72221
| 有限服務飯店
|
| 722211
| 有限服務餐館
|
美國小類(產業)
| 722212
| 自助餐廳
|
| 722213
| 快餐店和不含酒精的飲料店
|
普查局在一些產業增加附加編碼仍然有更詳細的分類。例如,門類72中6位碼層次的“國家”產業722213“快餐店和不含酒精的飲料店”可進一步分成7位碼層次的產業:7222131“冰激凌和軟飲料店”;7222132“冷凍優酪乳店”;7222133“甜麥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