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部

北平部

北平部,官署名。明朝戶部十二屬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倉部四屬部而置十二屬部,分別以十二布政司為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平部
  • 性質:古代官署名
  • 朝代:明朝
  • 職能:領北平布政司戶口、錢糧等事
沿革,職責,

沿革

官署名。① 明朝戶部十二屬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倉部四屬部而置十二屬部,分別以十二布政司為名。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領北平布政司戶口、錢糧等事。部下分設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倉科。並置照磨、檢校各一人,掌管文書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為北平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屬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憲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四屬部而置十二屬部,分別以十二布政司為名,設官同戶部,領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門衛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為北平清吏司。

職責

掌管文書出入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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