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自然資源局

北安市自然資源局

北安市自然資源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門,現任北安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王福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安市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北安市烏裕爾大街194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履行市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巨觀調控,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等政策措施,提出自然資源重大問題政策建議,擬訂自然資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戰略。推進自然資源領域重大改革。
(三)負責對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違法案件。
(四)承擔全市自然資源保護職責。統籌實施土地、礦產、草原、濕地等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生態保護和監督管理。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政策。
(五)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國家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監督管理和信息成果套用。
(六)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發證、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確權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推進成果套用。負責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確權登記資料管理及套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爭議調處。
(七)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市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實施辦法。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負責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落實土地儲備政策,實施土地收購儲備。
(八)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制定和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承擔土地等自然資源使用權轉讓工作,負責各類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和市場監管。
(九)負責空間規劃體系建設並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執行和監督實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建立四層規劃體系。開展自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
(十)負責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擬訂城鄉規劃政策,負責城鄉規劃審批和監督實施管理,落實地上、地下空間用途管制措施。承擔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城鄉建設用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審批和土地徵收徵用管理。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
(十一)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建立重點生態修復項目庫,組織實施全市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申報全市地質勘查項目。協調落實國家、省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按許可權負責各類地質勘查項目的報備管理,負責全市勘查活動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因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三)負責礦產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審核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四)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市場秩序管理,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五)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成果套用。擬訂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監督實施國家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負責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六)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和草原局。
(十八)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落實中央、省委、黑河市委和市委關於統一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全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統籌各類自然資源保護、合理開發利用與監督管理。強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所有權權能,開展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核算,完善市場體系,最佳化自然資源配置,全面顯化自然資源資產價值;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全域覆蓋,突出管制系統性,提升空間利用效率和可持續性,提升稀缺資源剛性管制,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的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區)清理規範和保護體系建設,最佳化國土綠化生態空間,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推進“放管服”為核心的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提高便民高效的民生服務水平。

領導分工

王福元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孫明輝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明明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洪濤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
張 軍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副書記
劉洪彬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
李 暢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年度考核獎勵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人事工作。負責財務收支、部門預決算、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專項資金使用和實施工作。擬訂和落實有關財務、資產管理的規章。承擔自然資源系統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自然資源系統法治建設工作。對局機關業務科室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進行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有關工作。承擔對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自然資源執法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空間規劃股。負責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的相關政策,承擔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控詳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報省政府、黑河市政府審批的縣(市)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市重大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市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並組織實施。負責核發規劃許可,組織規劃核實。負責城鎮空間景觀風貌規劃管理。負責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三)自然資源保護監督股。負責落實耕地保護政策,織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朴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街接。負責落實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擬訂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實施生態修復重大工程。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鄉鎮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四)自然資源確權調查股(加掛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牌子)。負責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國家和省制度、標準、規範,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有關工作。定期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工作。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
(五)自然資源利用股。負責執行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實施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組織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國家和省的相關考核標準。負責落實市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承擔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許可權內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管理許可權內的礦業權出讓及審批登記。承擔監督管理全市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開展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工作。協助開展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六)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負責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全省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黑河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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