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監察局

北安市監察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對市委、市人民政府負責。北安市監察局是負責全市行政監察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市紀委,市監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中紀委、監察部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的權力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安市監察局
  • 地區:北安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
機構職責
1、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和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2、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照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3、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組織指導全市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4、承辦市政府和黑河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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