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教育體育局

北安市教育體育局

北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安市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北安市東興安街60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市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黑河市委和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思路,加快全市教育現代化建設。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規劃調整全市學校布局。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教育經費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教育經費籌措政策、學校收費政策,對全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擬訂市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教師獎勵基金及其他由市統籌使用的經費安排計畫。管理國外(境外)對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組織實施家庭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
(五)負責對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導與協調。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民辦教育、各類文化教育培訓學校的審批管理工作,承接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落實國家和省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積極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負責全市中國小校、幼稚園德育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職工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法制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校園安全防範、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
(七)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對學校人員的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管理教師隊伍,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優秀教師的引進和招聘。負責區域內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參與並承辦教師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八)主管全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義務教育階段教育入學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九)規劃指導並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教學研究和教育科學研究,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負責各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學校穩定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和指導對中等以下教育的監督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三)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全市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對職責範圍內學校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李存軍 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教體局局長
孫玉才 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
張 輝 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
鄭曉波 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志海 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

市教育體育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運轉,承擔文電、會議、督辦、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宣傳、機關人事、機關財務等工作。指導學校黨、政、共青團、少先隊、基金會及各類協會。負責教育紀檢、信訪和行風建設。負責落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綜合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教師隊伍綜合管理和知識分子政策工作。制定人才需求計畫。綜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各校的人事勞資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獎勵、考核工作。全市師範類畢業生檔案管理工作。參與中國小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師資隊伍建設規劃管理工作。實施教師交流制度,做好校長交流工作,落實縣管校聘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
(三)教育股。承擔義務教育管理工作。落實國家、省關於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指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德育、親職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負責少數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並執行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和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工作。指導民辦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及幼稚園的審批工作。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選用國家課程教材。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四)財務審計股。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調整。負責擬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計畫並監督執行。統計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全市教育財務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經費的預算、決算及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管理國家和省下撥的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統籌管理教育捐資貸款。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助學金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中國小校教育裝備建設與後勤服務工作。
(五)體育衛生藝術股。管理和指導全市中國小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教學指導性檔案。組織學生參加全省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負責學生社團的建設及開展活動工作。
(六)師資股。負責許可權內教師資格確認工作。負責全市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骨幹教師評選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初審申報工作。組織全中國小校長和教師培訓工作。
(七)安全股。統籌協調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督促、指導學校落實安全穩定防範措施,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協調處置安全穩定重大事件,指導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督導室。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監督國家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精神,抓好各項工作貫徹落實,做好督導評估工作。
(九)職成股。負責民辦學校行政許可項目,牽頭負責全市民辦學歷教育(除幼稚園)和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審批、監管、註銷、廣告備案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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