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律和金融評論

《北大法律和金融評論》由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辦,吳志攀教授主編,收錄金融法研究領域的前沿學術作品它強調跨學科的金融法研究,提倡採用實證方法,鼓勵在討論金融法律技術細節基礎上提煉一般性理論命題。藉助“北大金融投資和法律論壇”這一平台,中心心邀請各地金融法學者到北大舉辦講座:介紹前沿學術作品,並將作品收錄到《北大法律和金融評論》中結集出版。本書為為《北大法律和金融評論》第卷,收錄了五篇文章,兩篇評論和四篇講座記錄。

基本介紹

  • 書名:北大法律和金融評論
  • 作者:吳志攀
  • 出版日期:2014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66073, 7511866077
  • 外文名:Peking University Law and Finance Review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01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內容簡介

《北大法律和金融評論》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論文
中國證券發行人及其律師
制度套利:中國經濟實力全球擴張和國際資本市場
中國法律制度中信息挑戰的市場化解決方案:國有企業的海外上市
2007年至2011年中國外商投資法律和政策的定量分析
我國雙邊投資條約的實施效果研究
評論
“實證的與尚待證實的”——評程金華《市場治理模式與中國證券律師》一文
技術革新真的是決定性因素嗎?——評廖志敏《手機生產準入管制為何廢除——技術革新的影響》一文
論壇實錄
北大金融投資與法律論壇實錄(一)——制度套利:中國經濟實力全球擴張和國際資本市場
北大金融投資與法律論壇實錄(二)——中國法律體系信息問題的市場化解決方案:國有企業海外上市
北大金融投資與法律論壇實錄(三)——2007年至2011年中國外商投資法律和政策的定量分析
北大金融投資與法律論壇實錄(四)——投資協定對我國直接投資的促進效應研究

序言

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已經走過了二十年的學術探索之路。此前,我和白建軍老師一起編了一本小書作為紀念。在序言裡我寫了這么一段話:
過去我帶研究生,都願意帶著大家到處跑,或者一個專題一個專題地討論,就事論事,多研究點小問題,少談點大理論。但我也想,還是有一個大道理要講,就是我們這些“法律人”,要接地氣。毛主席他老人家說過:“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親口吃一吃”,“天下最有真知的,是親身實踐著的人”。涉及金融市場的立法,不同於其他立法,照搬外國的任何經驗,都要小心。應該更加考慮到我國社會的特殊性,更加符合我國文化傳統習慣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際,這樣立法的質量才能更高,更符合實際,執法也才可能有效。
我不知道我的同事和學生們是否認同我這個理念,但我始終是這樣講,也是努力朝著“實學”的方向做的。這些年我們中心的博士生、碩士生,凡是學位論文做得出色的,都是肯下苦工夫研究實際問題的,都是調研比較多也比較深入的。我希望,通過這種態度和學風,能夠讓我們這個小小的虛體中心為中國的金融法制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十年來,中心的學術氛圍一直很活躍,最近幾年來,社會上的一些有識之士給了我們很大的幫助,同時中心的一幫年輕學者成長很快。我長期忙於學校行政事務,學術上投入少了,但年輕學者幹得比我好,令我欣慰、感動和驕傲。中心朝氣蓬勃,老師經常帶著學生們“走出去”,到金融市場的第一線去調研,我們從來都能捕捉到最新的哪怕還很細微的動向。包括我本人,年齡上已經老了,但思想上學術上還努力“趨新”,已經多次和學生、校友以及社會公眾分享自己對網際網路金融的認識。
我們還很虔誠地“請進來”,經常邀請實務部門的人士到學校來,請他們做報告,面對面交流。我們希望為金融法律界所有有經驗、有思想的朋友提供一個平台,讓他們和大學親密接觸,讓他們的思想經受北大師生的挑戰,也讓大學裡面的人受到外面的刺激,雙方都會有收穫。
現在,中心的青年學者唐應茂老師,將近年來這些報告的精華整理出來,彙編成集,供讀者參考,這是一件大好事,體現了大學對社會的服務,也體現了這兩年我們這箇中心在學術上的新收穫。唐老師囑我寫個小序,我一拖再拖,終於在赴台灣開會的途中開始動筆了。
這次去開會,北大法學院的張守文、朱蘇力等幾位同事也一道,在會上,蘇力發表了他的論文。我和他是大學本科同班同學,最近十多年來,我一直是他的忠實讀者,這次他講了一段話,我印象深刻:
社科法學沒必要爭這個名分。因為真正的法學人關心的從來都是真實世界,馬克思的話,改造世界,而不是解釋世界;霍姆斯的話,想事兒,而不是想詞兒。
我聽蘇力在會上講“政法法學”、“法教義學”和“社科法學”的“格局”,自己就在琢磨,我們北大金融法研究該如何定位呢?我不想把自己的研究歸到哪一家哪一派,我也還不敢自稱我和我的同事們、學生們就已經有了自己的風格,還遠遠談不上呢。我只是想給各位關心中國金融法律問題的讀者提問——中國的金融法律,是否應該更多地適應本土環境因素?還是應該用立法、司法來改造我們的金融市場土壤,用法律來引領?借用孔子的話,是人能弘道呢,還是道能弘人?
我不想做出直接的回答,請各位讀者思考。只講兩個例子,我國立法機關正在修改《證券法》,我也有幸參加過相關的專家諮詢會。關於此次修法,市場很關注,媒體已經報導不少,較多集中在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和多層次市場發展等方面。我想,進一步市場化這個原則和方向,大家普遍是有共識的。但這個共識如何落實到法條上?有的朋友讀美國的法律讀得很熟,可把那些條款借用過來,能叫作“落實”嗎?我不太相信,我國現階段的證券市場與美國華爾街、納斯達克一樣嗎?太不一樣了,而且將來也很可能永遠不會一樣。美國曾是我們模仿的對象,但在今天還是嗎?我們修法應該有一個樣本嗎?還是該按中國自己的情況來?
再舉《商業銀行法》的例子。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有一條,也就是第29條,是非常獨特的規定。現在看起來,世界各國銀行法幾乎都沒有這樣的表述,但是我國就這樣規定了:叫作“存款有息”。寫這個幹嘛呢?可主持立法的很多人都提出,這是我國自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以來就有的一個老傳統,過去一直就這么提,現在已被全國人民接受,不可不寫。老百姓到銀行存款,就有利息,這是必須的。
商業銀行姓“商”,它要賺錢,假如賺不到錢還能給利息?例如日本,零利息不是什麼稀罕事。為什麼外國法律中沒有的,我國的法律堅持有呢?我覺得,這就是考慮了中外國情不同。中國人有儲蓄的習慣,特別是低收入群體,要存錢,否則就沒有安全感。億萬中國老百姓將生活中節省下的“體己錢”,存在銀行里,為了子女教育、為了贍養老人、為了治病救命,這些存款是老百姓的命根子。銀行按照“存款有息”的法律規定,必須支付利息。現實生活中,由於通貨膨脹,也許利息已經微不足道甚至實際為負,但我覺得這個條文的立法精神還是對的,是鼓勵儲蓄、尊重我國“有餘”傳統的,也是對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的一種明確要求。我是這樣理解的,也許不對,歡迎大家批評。
再回到這本集子,我很喜歡其中的幾篇,從更加具體和更細微的層面,分析了我國金融市場與法律的問題。能寫出細節的作者,是能洞察天機的作者,因為他們不僅想出了“詞兒”,更理解了“事兒”。我要真誠感謝他們對北大金融法中心的信任和支持,並期待著這本書以及我們中心後續出版的各種書籍能得到讀者的支持。
是為序。
吳志攀謹識2014年6月20日

卷首語
唐應茂
一、緣起
學術的樂趣是滿足好奇心。在我看來,它也是學術的本質。學術研究是學者個體的行為。但是,寫了一篇文章,沒有讀者“追捧”,沒有同行“拍磚”,沒有相互討論,學術的樂趣就少了一大半。2013年春天,“北大金融投資與法律論壇”正式開壇。論壇的宗旨很簡單,就是給同行提供一個交流的平台,讓那些追求純粹學術樂趣、滿足作者好奇心、不太容易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的文章,能夠有讀者、有聽眾,也有交流的平台和出版的渠道。
這個想法由來已久。2009年秋天,我回到母校北大任教。隨後一兩年,我充滿熱情地參加各類學科年會,出席各種專題學術會議。有學校組織的,有政府組織的,還有各種協會、組織舉辦的。出席這些會議,我經常感到非常彆扭。從領導致辭,到資深教授講話,再到後輩學者發言。議題、議程、發言順序都精心安排,而背後既定的學術行政秩序、“論資排序”格局一覽無餘。在我看來,參會者不是在討論學術問題,更多是在進行學術表演。因此,學術會議更像是一個交友的場所。至於討論什麼,其實不太重要。此外,還有一類會議,雖然看起來“拍磚”激烈,批評嚴厲。但很多時候,批評者似乎沒有認真讀過他所批評的文章。有的時候,甚至都沒有讀過文章。所有“拍磚”、評論和批評,似乎都是放之四海皆準的言辭。有的時候,評論和被批評文章風馬牛不相及。在這種場合,學術批評也成為一種學術表演。因此,聲音一定要高昂,用詞一定要尖銳,肢體語言一定要豐富,否則,不足以表現學術批評的嚴厲。這兩種類型的學術會議,我都避而遠之。
在耶魯學習時,我也時不時去聽教授們組織的討論會(workshop)。雖然也有交鋒激烈的時候,但我幾乎沒有看到過任何“扣帽子”、“打棍子”式的學術批評,更多的時候,大家平心靜氣地討論,提出不同想法,請被批評者回應。提問的順序也沒有任何講究,誰想提誰就提,從來無需按資排輩。被批評者通常也很大度、幽默。我記得有一次,哈佛經濟學教授奧利佛·哈特(Oliver Hart)來講一篇新文章,大概題目是“一個關於公司所有權和不完全契約的新理論”。大概講了不到五分鐘,下面的教授就忍不住開始提問。一個教授跳出來講了一通,大意是說,你的新文章講的公司所有權理論和不完全契約理論基本上與原來的沒有什麼區別,似乎對該理論沒有什麼推進。哈特教授回應說,似乎也是,那就把文章題目改為“一個關於公司的理論”吧。另一個教授又跳出來講了一通,大意是,你的文章對公司(法)現有理論也沒說出什麼新東西。哈特教授又回應說,那要不把文章題目改為“一個理論”吧。說完後,全場大笑。
自由的寫作,寫有趣的問題,嘗試新的方法。寫完文章後,有讀者、有聽眾、有專業同行提問題,大家平心靜氣地討論,這是我嚮往的學術生活。2012年初夏,華東政法大學的羅培新兄邀請北大金融法中心同仁到上海開會。會後找了一個酒吧閒聊。幾瓶啤酒下肚,中心校友張建偉兄、程金華兄和廖志敏兄回憶起當年《金融法苑》審稿會大家暢所欲言、互相批評、共同討論的場景,無不感嘆。喝到半夜,趁大家還清醒時,大師兄彭冰當場拍板,決定搞個論壇,主要目的是讓建偉、培新、金華、志敏這些全國各地金融法“大拿”有機會回到北大,繼續接受北大老師、同學的“拍磚”。金華、志敏舉雙手贊成,並自告奮勇到北大來講座。有了金融法同仁的捧場,當年夏天又得到吳志攀老師的支持,我就義不容辭地攬下了具體操辦論壇的任務。
2013年,我們邀請了六位學者到北大講座。根據我定的規矩,每位學者要寫一篇文章,長短不限。文章發出後,讀者要提前閱讀。主講人有半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交代文章的核心思想、寫作背景,剩下近兩個小時為自由討論。六位學者中,有中心的校友,比如華東政法大學的程金華兄和廖志敏兄;也有北大的同仁,如陳若英老師;還有海外學者,如新加坡大學的陳維曾兄和韓國的韓一淳先生;以及中心的碩士生胡詩雪女士。所有六次講座,中心博士生、碩士生主動承擔了記錄任務。因此,六次講座結束,我們就有了六篇文章以及六次講座記錄。由於程金華和廖志敏的講座文章被其他雜誌刊登,我們不得不忍痛捨棄,但北大兩位學生根據當時講座記錄加以整理,改為文章評論的形式收到本書當中。同時,程金華又主動貢獻了一篇文章,收到本書中,與2013年3月他講座文章形成姊妹篇。這樣,本書一共收錄了五篇文章,兩篇文章評論和四篇講座記錄。
二、題目、範式和方法
組織論壇是一個苦差。整個2013年,我有一搭沒一搭地組織著論壇。基本上是抓到誰算誰。好在中心的各位老師和同學都很捧場,只要被我抓來的,一律好酒好菜招待,然後就大塊石頭磚塊向講座人拍去。吃飯時熱情備至,討論時一點情面不留。客人都是我請來的,為了不讓客人太難堪,我儘可能踐行心平氣和討論、不扣帽子的宗旨。討論雖很激烈,但都好比高手論劍,點到為止,絕不傷人。因此,文章是零散的,討論也是零散的,文章或評論之間實在沒有什麼邏輯。在匯集成冊的時候,為了給編輯一個交代,為了給讀者一個交代,我又重新認真讀了這些文章、評論和講座記錄。如果說這些文章存在什麼邏輯,或者說存在什麼特點,我覺得最突出的特點在於研究的題目、寫作的範式以及採用的方法。
(一)選題
金融法無法,投資法無法。寫作金融問題,經常游離於金融之外,寫作投資問題,經常游離於投資之外,甚至寫作法律問題,也經常游離於法律之外。在很多法律學者看來,這可能是致命的缺點。但是,在我看來,這卻是金融法研究的樂趣,投資法研究的樂趣,也是法學研究的樂趣。
廖志敏的文章——《手機生產準入管制為何廢除——技術革新的影響》,恐怕是離題最遠的一篇。他談的是政府管制問題,切入點卻是手機。和金融沒什麼關係,甚至和傳統學者討論的法律也沒有什麼關係。但是,胥振陽的評論文章《技術革新真的是決定性因素嗎?》也提到,作者對技術革新、對政府管制產生的影響,同樣也可以用來分析技術對金融管制的影響(以及對黑出租管制的影響)。實際上,從2013年開始的網際網路金融熱潮,在很大程度上已經開啟了技術和金融管制之間的博弈。在我看來,央行、銀監會以及證監會的各種措施,騰訊、阿里巴巴等“網際網路大鱷”進入金融領域的切入點,無不和上述博弈有關。
同樣道理,韓一淳先生的文章——《2007年至2011年中國外商投資法律和政策的定量分析》,看起來既不像金融法研究,也不像投資法研究,同時,也不像法學研究,更像是一篇經濟學的研究。如果投到任何一個領域的學術刊物,單一專業領域的編輯恐怕會提出很多問題。但是,他把兩個領域的研究結合在一起,試圖說明中國對外商投資產業的限制和中國A股上市公司表現之間的關係。在那些受外資準入限制的行業,國內上市公司的表現更差;而不受外資準入限制的行業,國內上市公司的表現更好。因此,他對金融法的研究,已經超越了金融法的範疇,他對投資法的研究也超越了投資法的範疇。
(二)範式
對具體技術問題的討論,如何上升為一個一般層面的理論問題,在我看來,這是金融法、投資法甚至法學研究亟待解決的問題。從歷史發展來看,很多學者已經指出,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金融法、投資法等部門法學的蓬勃發展,法學研究中的“政法學派”研究範式逐漸式微。金融法、投資法對具體技術問題的討論,和民法等其他部門法一樣,在實踐中有很強的需求。因此,從抽象到具體,從教條到技術,這是近二十年來金融法研究的進步,也是法學研究的進步。但是,過分推崇技術化研究進路的同時,具體領域研究的技術化壁壘、部門法的分割等現象也開始出現,學術研究等同於為政府所做的政策性研究、對策性研究,缺乏對一般性問題、長期性理論問題的關注。
本書收錄了兩篇文章,寫作範式同傳統法學文章的寫作方式有很大差異。一篇是陳維曾的文章,《制度套利:中國經濟實力全球擴張和國際資本市場》。另一篇是陳若英的文章,《中國法律制度中信息挑戰的市場化解決方案:國有企業的海外上市》。兩篇文章的切入點都是中國企業的海外上市問題,寫的都是技術性問題。同時,由於兩位作者都曾在世界頂尖律所從事該項業務,因此,在描述技術問題的時候,兩位作者都是根據自身經歷寫作,而不是像部分傳統學者一樣,通常在美國證券法、香港證券法的框架和邏輯下寫作,討論其中涉及的某些證券法問題。此外,兩位作者都跳出海外上市這一具體技術問題,試圖去提煉出一個一般性的理論問題。陳維曾文章提煉的是制度套利這一問題,試圖說明中國如何在國內制度缺失的情況下,利用海外製度達到自己經濟發展的目的。而陳若英則希望說明,允許中國企業到海外上市,如何能夠幫助中國增加人力資本、克服信息缺失這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障礙。
在論壇討論中,兩篇文章都受到強烈質疑。這種質疑,既有來自技術層面的質疑,也有來自寫作範式的質疑。從後者來講,中國學者目前還很難適應從技術問題一下子跳躍到理論問題的嘗試。因此,很多的批評都來源於此,認為作者論證不充分,跳躍幅度太大,無法從該技術層面的問題上升到相關的理論問題。這些批評都是中肯的。同時,兩篇文章的原文都是英文,都是寫給老外看的。因此,寫作習慣、寫作方法和寫作範式,從中國學者看來有點彆扭,這也很正常。不過,邀請兩位學者到論壇講座,在本書中收錄兩篇文章,我希望能夠開啟一個對話的渠道。嘗試如何跳出金融法、投資法的技術層面,去探討裡面蘊含的深層次理論問題。
此外,如何將技術問題和理論問題進行連線,作者背景不同、思路不同,都會存在很大差異,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比如,兩篇文章寫的是同一現象,都是中國企業海外發行證券的問題,但是,兩篇文章提煉的主題卻不盡相同。這實際上也是學術的樂趣所在,大家看到的都是一個現象,最後表達的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思想和觀念。
(三)方法
在論壇籌備期間,和各位講作者聯繫的時候,我就強調,論壇希望側重實證研究,希望嘗試具體部門法領域的新方法。因此,本書收集了三篇文章,都側重實證研究。第一篇是程金華的《證券發行人及其律師》,第二篇是韓一淳的《2007年至2011年中國外商投資法律和政策的定量分析》,第三篇是胡詩雪的《我國雙邊投資條約的實施效果研究》。這三篇文章的共同點在於,他們都採用了在我看來可以稱得上實證研究方法的方法。
他們都收集了數量比較可觀的數據。比如,程金華收集了2006~2012年間中國1148家A股首發上市股票信息;韓一淳收集了2007~2011年間中國近2000家上市公司的每日股票價格信息;胡詩雪的文章收集的數據稍少一點,但也涉及了近十幾年我國簽訂的雙邊投資條約信息、我國外商投資的數據以及我國對外投資的數據。同時,他們都藉助統計軟體,採用了一定的統計研究方法,獲得了一些在統計上有意義的結論。比如,程金華報告了大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也報告了統計互動分析結果;韓一淳報告了好幾種統計檢驗的結果,核心是找出外商投資政策和上市公司表現之間的關聯關係;胡詩雪則報告了部分一元線性回歸的統計結果,希望說明我國簽訂的雙邊投資條約和實際投資情況之間的關係。
同近幾年國內法學期刊發表的部分也被稱為實證研究的文章相比,這些實證研究的數據量都足夠大,數據的採集、對數據的介紹都比較嚴謹。這三篇文章採用的統計方法,從經濟學學者來看,可能還很淺。最突出的局限,是缺乏對理論模型的升華,都是在“就事論事”,根據數據情況作出分析、得出結論,缺乏理論框架的描述。但是,從我看來,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從方法角度看,這可能也是法學學者能夠接受的數據分析、統計分析的極限了。
需要說明的是,考慮到法學學者的背景,法學學者對實證研究的接受度,我個人並不排斥上述統計類實證研究以外的研究。在論壇討論廖志敏關於手機的文章的過程中,我就提出,廖志敏的文章,在我看來也是一種實證研究,只不過是更接近於個案研究的實證研究。不管是個案研究,還是比較研究,還是藉助於大量數據的統計研究,都是我所關注的實證研究的範疇。因此,新方法不僅僅限於法學學者不擅長、接受度還不高的統計、計量方法,也包括法學學者擅長,但部分部門法學者不常採用的個案研究和比較研究方法。
三、致謝
論壇一年六次活動,得到了北大金融法中心老師和同學的大力支持。吳志攀老師、白建軍老師不僅積極參加,而且猛烈“拍磚”。公務繁忙不能參加時,吳老師必定提前向彭冰和我“請假”,我們也照例“準假”。北大老師最不擅長迎來送往,但歡迎講座人的晚宴,劉燕老師、郭靂老師、洪艷蓉老師都必定出席。討論時,劉燕老師、洪艷蓉老師也是“炮火”比較猛烈的兩位,只是郭靂老師每次都能提出些鼓勵性評論,讓討論有驚無險,不至於讓客人下不了台。
此外,2013年論壇的舉辦得到了鄭順炎師兄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北大法意的大力支持。講座人到北大好吃好喝,都得益於鄭順炎師兄的資助。2014年以來,大師兄彭冰四處奔走,又募集到部分善款,專門用於金融法中心的學術活動,包括論壇的活動和書的出版。比如,此次出版就得到了“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中心李奎研究基金”的贊助,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謝。這些幫助和支持都給了我很大的信心。學術的樂趣,在於滿足好奇心,在於互相交流。同時,享受學術的樂趣,也一定會有相應的代價。就論壇而言,學術的代價都由鄭順炎師兄、彭冰師兄承擔,而我、中心的博士生和碩士生,以及參加論壇的學者則可以拋開經濟方面的煩勞、拋開核心期刊發表的煩勞,真正享受學術的樂趣。
最後,我要感謝所有金融法中心的博士生和碩士生,沒有他們的參與,論壇很難持續下去。我要特別感謝中心博士生蘇盼,講座人的住宿安排,都是她一手操辦,稿件的整理、編輯流程,也由她全盤掌控。我還要特別感謝中心的博士生夏戴樂,碩士生胡詩雪、顧晨、李明、宋子笠、張天一和胥振陽,他們對講座記錄的整理、稿件的編輯和整理做了大量辛苦的工作。沒有他們的支持,本書也很難這么快和讀者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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