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朗迪製藥有限公司

北京朗迪製藥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11月07日,法定代表人為康雁,註冊資本為1,981.7778萬元。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北京朗迪製藥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醫藥製造業
  • 成立時間:2003年11月07日
  • 法定代表人:康雁
  • 總部地點:北京市昌平區流村鎮昌流路3號
  •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 曾用名:北京振東朗迪製藥有限公司、北京振東康遠製藥有限公司、北京康遠製藥有限公司
發展歷程,經營範圍,企業事件,

發展歷程

2003年11月7日,北京朗迪製藥有限公司成立,是振東製藥旗下全資子公司。
2021年8月,振東製藥以58億元的價格出售朗迪製藥。
2021年8月17日,朗迪製藥與振東製藥簽署《藥品委託生產契約》,約定朗迪製藥委託振東製藥生產碳酸鈣D3片(Ⅱ)、碳酸鈣D3顆粒產品,委託期限自《股權出售協定》所述交割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十年。

經營範圍

生產片劑、硬膠囊劑、顆粒劑、軟膠囊劑;道路貨物運輸。(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道路貨物運輸以及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企業事件

2023年7月,國家藥監局網站通報,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北京振東朗迪製藥有限公司、北京振東朗迪製藥有限公司委託山西振東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振東康遠製藥有限公司委託山西振東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24批次碳酸鈣D3顆粒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均為維生素D3含量測定;標示為北京朗迪製藥有限公司委託山西振東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7批次碳酸鈣D3顆粒(Ⅱ)和1批次碳酸鈣D3片(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均為維生素D3含量測定。
2023年10月,北京朗迪製藥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不合格碳酸鈣,違反藥品管理法,被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處以1.3億罰款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30天,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從重處罰如下: 1.責令停產停業整頓30天; 2.沒收碳酸鈣D3顆粒、碳酸鈣D3顆粒(Ⅱ)、碳酸鈣D3片(Ⅱ) 合計共54319 盒; 3.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合計6184064.88元; 4.並處罰款人民幣134037352.20元; 3、4項合計人民幣140221417.08元。
2023年國家藥品抽檢發現,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朗迪製藥於2021年2月至2022年11月期間自行生產及委託振東製藥(300158.SZ)生產的32批次碳酸鈣D3顆粒、碳酸鈣D3顆粒(Ⅱ)、碳酸鈣D3片(Ⅱ)含量測定項下維生素D3不符合規定。上述32批次不合格藥品總計生產93萬餘盒,至抽檢時入庫成品已全部售出。截至2023年7月20日,朗迪製藥累計召回不合格藥品5.4萬餘盒。經核算,當事人實際銷售金額618萬餘元,即為違法所得。
2023年10月24日,朗迪製藥方面表示,消費者已購買相關批次產品的可以退貨。
2024年9月9日,振東製藥公告顯示,公司於9月7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發出的《DE20242588號委託生產契約爭議案仲裁通知》,北京朗迪製藥有限公司就其與振東製藥涉及的契約糾紛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索賠金額達到14.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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